贵州大学军事理论试卷真题

专业回答

1,要时刻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邓小平同志指出:“要始终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一位已故政治家也说过:“没有永久的民族友谊,只有永久的国家利益”。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没有国界,但知识分子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因此,把国家安全放在首位,是国家利益、人身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诉求。

2、熟悉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活动和法规。据统计,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100多种。我们都应该对他们有所了解,搞清楚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其中,要特别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技保密规定、留学生守则等。对于法律界限不清的问题,要乐于学习,勇于提问,谨慎对待。

3.善于识别各种伪装。理论上来说,关于国家安全的常识和规定都比较完善,遵守规则不会有大问题。然而,现实生活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例如,一些间谍情报人员利用各种手段获取国家机密、科学和政治信息以及内部信息。如果失去警惕,就可能上当受骗,甚至犯罪。所以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我们可以在不丧失民族尊严和人格的情况下赢得各种帮助和资助。伪装很难识别,也很容易识别。关键是淡泊名利。要依法及时举报,打击,绝不允许其胡作非为。

4.要克服安子非博等不正确的思想。不言而喻,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安全和利益,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资源和别人没有的秘密,还有独特的传统工艺等等。换句话说,富国不可能什么都有,穷国也不可能什么都没有,让其他国家羡慕。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国家。因此,作为中国人,我们应该站直,永远不要妄自菲薄,悲观失望。要看到我们也有很多世界第一和“中国特色”,还有一系列国家机密和单位机密。如果我们对这一切没有正确的认识,我们可能会在很多问题上产生错误的看法,甚至会做出自相残杀的事情。一些误入歧途的年轻学生的教训已经成为过去的教训,所以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5、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是与公安机关性质相同的审判机关,负责间谍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和逮捕。当国家安全机关需要大家配合工作时,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和目的后,每个学生都要按照国家安全法赋予的七项义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尽力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如实提供信息和证据,不得推诿或者拒绝,不得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也要切实保守我们已经知道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