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0春季高考招生简章

一、春季高考招生类型

本章适用于我校2020年春季三类高考招生:基于学业考试成绩的招生、基于“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中职自主招生(含高职院校招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代码:学校全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机构代码:12046(中外合作招生专业单独代码72046)。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根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录取学生。

注: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是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单独代码(72046),单独划线。

(3)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皮艺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珠宝设计与工艺、宝石鉴定与加工、珠宝工艺与管理专业不招收色盲人员;由于用人单位对身高的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的考生,男生低于1.68米,女生低于1.56米。请慎重申请。

(4)学生宿舍住宿费1100-1500元/学年。

(5)高职院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思考,谨慎选报;具有3+证书的职业院校学生,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录取,转学或转专业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6)我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转为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申请“凭学业考试成绩录取”的普通高中考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人数的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文理类普通高中考生须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科取得等级成绩,且至少1科目须达到C级及以上。美术类普通高中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科至少有两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文科考生的三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考生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艺术类文科考生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艺术类理科考生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③报名参加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其中,美术类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相应科目统一考试;

4 .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申请“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并在2020年考生人数中取得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籍的毕业生;

(2)参加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科目“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取得招生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3 .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2.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招生)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并在2020年考生人数中取得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籍的毕业生;

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需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见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表3)。其他招生专业不需要职业资格证书。

3 .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对应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注意:考生首先要确定自己在中职学校的专业与我们的招生专业相关。

(三)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高级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2020年考生号毕业并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2.报名参加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语文、数学、英语考试;

3.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4.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根据学校入学考试成绩,“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招生)

1.根据本人成绩和意愿,考生须先用高考考生编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pgks),在4月7日-10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和确认。考生可自行在网上填表。

2.考生可在一个平行志愿组填报6所院校的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网上志愿填报和确认流程:①了解成绩和排名;②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法规;(3)了解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4)拟定志愿表草案;⑤网上志愿填报和确认。

(B)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招生)

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根据本人意愿填报高职院校,填报志愿并确认后不能修改。已被“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2019第二期高职院校扩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

中职毕业生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类型和报考条件只能填报1专业志愿。

网上报名的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期间,考生登录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gzks),用高考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报名,并阅读相关报名规定和要求;

2.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在高职院校采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中职考生)、“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免试考生(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学生)”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三种考核方式报考;

3.上传申请材料

中职考生需要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材料,包括: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加盖中等职业学校公章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见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学籍证明——自主招生证明材料模板》),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专业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原件。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电子版原件和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原件(含封面和内页),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专业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原件。

(2)上传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由符合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豁免条件的考生提供);

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无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并签署推荐意见,扫描电子版。

4.考生资格审查。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及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条件者的资格审查,由我校根据招生章程的有关要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5.查询资格考试。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查询报名资格。

6.交考试费。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完成报名系统中的网上考试费缴纳流程,否则自动放弃。

动词 (verb的缩写)评估方法和录取规则

(1)基于学业考试成绩的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进行文科、理科、美术招生。文科类和理科类按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名次择优录取。当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艺术类考生的评分成绩按粤教考函[2018]77号综合排序,各类录取的评分依据为考生排名。

(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退役士兵入学)招生简章

我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招生,以考生在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中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为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投档(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名次择优录取。当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退役士兵单独划最低录取分数线。

(三)针对中职学生自主招生(包括高职院校招生)的考核办法和招生细则。

1.评价法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实行“文化基础(含文化综合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学校自评方式,文化综合知识与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入学考试满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50分。

2.职业技能评估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考核采取在线技能考核或面试答疑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实践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即兴发挥能力。

3.录取方法

①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文化基础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排名,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文化基础考核满分的40%;职业技能考核总分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的60%(高职院校职业技能考核总分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的40%)。

②我校采取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办法,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记录计划,直至满员。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从高到低选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4.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①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报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然后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3天。在拟录取公布前,如有考生主动放弃,后续考生的录取不予顺延。专业生源不足的,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省招办备案后,可将计划调整为生源充足的专业。

②考生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备案,经省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审定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与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同步。

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本科层次的高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的高校录取。参加普通高考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直接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资格。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试入学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函[2013]3号)文件精神,在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组委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个人可网上报名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学校根据考生申请组织相关鉴定或评估,根据鉴定或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免试。免试人数计入学校自主招生专业计划数。经省教育厅资格核实,学校考核公示后,即可免试录取相对自主招生专业。

第六,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我们的招生信息网。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高校自主命题部分考试制度、考试安全保密、成绩评定和上报、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考试安全和秩序。按照“行政牵头、机构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机构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各项工作环节。要根据不同学员的要求和考核方式,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序实施组考工作。要加强入学考试的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自命题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按照涉密事项落实自命题试卷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式命题管理,防止试卷泄露,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加强对考试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严格执行考试,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加强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完善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使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考核程序、录取规则等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循。禁止组织与招生挂钩的相关培训,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的形式招生,严禁向考生作出与录取相关的承诺。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和考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聘相分离的原则,所有参加考前培训的教师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和组考。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

(4)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函[2065 438+03]9号)要求,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体系,整合招生政策、招生办法、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免试名单、考生免试《技能证书》名单、文化。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院校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八、体检要求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须在3月15日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已参加市县和中学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无需再参加体检),学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二级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体检。社会青年和往届学生可在地级市招生办领取体检卡后,到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二级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无体检结果的考生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二)学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2003]3号、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残疾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专业要求,符合相关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皮艺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珠宝设计与工艺、宝石鉴定与加工、珠宝工艺与管理专业不招收色盲人员;由于用人单位对身高的要求,报考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的考生,男生低于1.68米,女生低于1.56米。请慎重申请。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其进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合所报专业的,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转专业或取消资格。

九、新注册和审查

(1)被我校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纳学费。逾期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入学三个月内,在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进行毕业证书、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试。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取消资格。

X.资助学生的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等助学办法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优质奖学金、香港番禺俱乐部奖学金、香港番禺俱乐部助学金、四六级奖学金等。同时设立了“十佳模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各种奖项,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3)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香港番禺俱乐部助学金、校内勤工俭学等多种资助项目,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费用等基本问题。对于个别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会考虑给予适当补助。

XI。其他事项

(一)考试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有《关于调整我省技工高考收费标准的批复》(GYH[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收费标准的批复》(GYH[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函[2003]6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按照第号法令进行处理。教育部18《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考生的违规行为将被举报到广东省招生办,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结业)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进行电子注册。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休学的,视情况发给副学士证书或现实学习证书。

十二。信息发布

春季高考招生所有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

十三、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20-34874086;8473120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石梁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121483楼2楼1室)邮政编码:51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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