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登高》诗赏析

攀登高峰

唐朝:杜甫

风又急又高,猿猴叫得很伤心,鸟儿在白沙的白沙里打转。

一望无际的树簌簌落下树叶,长江不可预料地在奔腾翻滚。

悲凉秋景里的李,常年游子,在疾病缠身的今天独自生活在高台上。

历尽艰辛,苦尽仇恨,白发满发,酒杯杯残损悬。

翻译

风急天高,水清沙白的江面上有鸟盘旋,很是伤感。

一望无际的树簌簌落叶,一望无际的长江滚滚而来。

悲到秋色,感觉万里常年漂泊,一生多病,今日独在高台上。

历经千辛万苦,白发满鬓,愁杯悬。

给…作注解

诗的题目是《九天登高》。中国古代有在九月九日爬山的习俗。选自杜甫诗歌详解。它写于唐代宗大理二年(767年)秋天的重阳节。

窃窃私语:指猿猴的凄厉叫声。

朱(化身):水中小洲;水中的一小块陆地。鸟儿飞回来:鸟儿在强风中飞翔、盘旋。回:迂回。

落木:指秋天落叶。沙沙声:模拟植物掉落的声音。

万里:远离家乡。常客:长期在国外流浪。

百年:我还是说一辈子,这里指的是我的晚年。

难度:也指国家运气和自身命运。苦与恨:极度仇恨,极度后悔。苦,极了。鬓角霜多:白发增多,如鬓角霜雪。无数,这里作为动词,增加。

落魄:沮丧,失意。这里指的是年老多病,野心不伸。新站:刚停。杜甫晚年因病戒酒,故称“新停”。

辨别和欣赏

这首诗被收录在《杜工部文集》里。全诗通过登高看秋江风光,讲述诗人长期漂泊、老病缠身、孤苦伶仃的复杂心情,慷慨激昂,感人至深。

这首诗的前四句是关于爬山的。第一副对联对上了。诗人着眼于夔州的特定环境,用“风急”二字带动中华全国联合会,从一开始就写出了千古传诵的绝句。夔州因其众多的猿类而闻名,而峡谷更因其多风的天气而闻名。秋天天气凉爽,但是这里有风。诗人登高,峡中传来“高猿啸”之声,意为“空谷回响,悲转悠悠”(《水经注·江上》)。诗人把视线从高处移向江湖,在碧水白沙的背景上,点缀着随风飞舞、不回头的鸟儿。这真是一幅美丽的画。其中天、风、沙、朱、猿啸、鸟飞,都是天作之合,自然成对。不仅上下句正确,句子也自我正确,如上句“天”对“风”,“高”对“急”;接下来的句子“沙”对“朱”,“白”对“青”,节奏十足。经过诗人的艺术提炼,十四个字,每一个字都准确恰当,都是虚名。用文字来说,“谢谢你的斧头”,已经到了一种奇妙而艰难的境界。更值得注意的是,该对的第一句通常在结尾用平声发音,但这首诗是用平声押韵的。沈德潜有一句称赞“两句仍用韵,只是风格变了”(《唐诗》)。

这幅对联体现了夔州秋天的典型特征。诗人抬头看着无边无际沙沙作响的树叶,低头看着一望无际滚滚向前的河流。他一边写风景,一边深情的抒发自己的感受。无边无际,取之不尽,让沙沙滚滚更为生动,既让人想起落花树的沙沙声,又让人想起汹涌澎湃的长江,无形中传递出青春稍纵即逝,壮志难酬的感觉。通过阴森悲凉的对话,展现了高超的笔力,确实有“修宫”和“倾百川于东”的磅礴气势。前人称之为“古今绝步”、“句中改造”是有道理的

前两副对联极力描写秋景,直到项链才点出“秋”字。“独在台上”表现的是诗人从高处俯瞰,将眼景与心紧紧联系在一起。《常客》点出了诗人的漂泊人生。“百年”的意思是有限的生命,这里指的是暮年。“悲秋”二字写得很痛苦。秋天不一定是悲伤的,但当诗人目睹了荒凉壮美的秋景时,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流放、老弱病残,于是生出了无限的悲伤。诗人总结了一个最容易伤心生病,爱一个人上台的久客的感受,让人深深感受到他沉重跳动的情感脉搏。这幅对联的“万里”、“百年”与前一幅对联的“无边”、“无尽”也有相互呼应的作用:诗人的旅行忧虑和孤独,像落叶和河流,取之不尽,赶之不走,感情和景物融为一体。至此,诗已赋予了思念一个异乡人的一般含义,增添了久别寂寞的内容,增添了悲秋病苦的感觉,增添了万里背井离乡、已是暮年的人们的感叹,诗意更深。

尾接结,分五六句。诗人饱受困苦贫穷之苦,忧国忧民,头发越来越花白。除此之外,因为疾病和酒精的剥夺,更是让他们难以释怀。诗人的矛盾心理很好理解,因为他曾渴望登高望远,现在却无端挑起仇恨,平添忧愁。前六句是“飞摇”,这里是“柔冷,无限哀愁无以言”(《诗》)。

诗的前半部分描写风景,后半部分抒情,文笔各有千秋。第一联着重描绘眼前的具体景物,就像画家的工笔,把形、声、色、态一一表现出来。第二副对联重在渲染整个秋天的气氛,就像画家的写意,只应该生动易懂,让读者用想象来补充。三联表达感情,从纵向(时间)和横向(空间)两个方面,从漂泊异乡到病残。翻两番从白发多,护病戒酒,归结起来就是时代的艰难才是贫穷的根源。就这样,杜甫忧国忧民、伤国之时的情怀被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这首诗的八个句子都是正确的。乍一看,开头和结尾好像都“不对劲”,胸腹部好像也“不对劲”。仔细琢磨,“文章里的每一句话都是法律,句子里的每一个字都是法律。”不仅“整篇文章都可以教”,而且“遣词造句”,“古今之人,皆不敢言,也绝不会言”。能赢得“佳作”的美誉是理所当然的(见胡应麟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