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复考试中违规,经教育仍不改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多次违反考试规则,经教育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拘留、开除处分。

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考试违规。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应给予警告。在校期间有两次以上此类考试违规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不放书包、书本、笔记、资料等。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在考试开始后按要求放在指定地点。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3.如桌面、课桌内或座位旁有他人书写或放置的与本课程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图表或资料,学生未能在考试前检查或检查后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4.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卡上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学号或者标记信息。

5.不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或者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老师允许擅自调换座位。

6.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给予警告,经教育不改或者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两次(含)以上的,给予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相对较轻。

学生在考试中或考试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索要或者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或者强迫他人为抄袭提供便利的。

3.将试卷带出考场修改,或者考试结束后以不正当手段改变考试成绩。

4.销毁涉嫌作弊的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资料。

5.互相检查试卷。?

6.考试时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7.其他作弊行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