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国际商法案例大神解答~

案例1:

甲与乙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

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名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甲与丙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适当的代理关系。

乙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因为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国际贸易合同,符合国际贸易合同双方的身份,交易属于国际贸易范畴。因此,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合同法,C公司是这份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买方。卖方实际履行交付义务后,C公司将作为何种买方承担支付本合同项下剩余货款的责任?

案例二:

1、A、B的理由均不成立——A公司委托B公司为A公司出口领带,并与B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因此A公司有责任保证商品质量,而A公司因未与C公司签订合同,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成立。B公司作为代理人,可以不承担直接责任,而承担连带责任,即向委托人A公司反映问题,要求A公司负责解决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

2、外贸公司作为中介,那么,就要为双方承担责任;作为代理人,那么,责任只由代理人承担——即以个人名义与外商签订合同,办理相关进出口手续。如果这些代理职责存在问题,代理人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不在这些代理商的责任范围内,比如案例2中的商品质量问题,那么代理商就不承担责任。

所以无论是作为中间人还是代理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因此,必须仔细考虑和界定合同文本,并严格按照合同行事。

由于我不是律师,无法提供确切的相应法律条文。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