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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定义本身就是对美的一种限制,就像人的意识、信仰和怀疑的关系一样,美也需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我们需要一个理解的基础,然后才能在这样的层面上理解。不同的自我意识会对美有不同的感受。而基于个体意识的美感是最重要的,也是唯一正确的。对美的感受从来都不一样,因为我们有不同的自我意识;但是美是可以连接的,因为我们也是整体意识的一部分。美的定义在于对美的感受、理解和想象。美是我们意识的内在组成部分,是基于意识的整体方向。

美的定义是一个历史过程,因为美对于任何一个有意识的人来说都不陌生,但对于什么是美,似乎总是无法找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定义美的想法似乎比审美的过程更吸引人,就像人类想见上帝的欲望比相信上帝的欲望更强烈,但这种欲望因为从未实现而被遗忘了。但美并不如此,因为我们都意识到了美的存在,只是我们不像上帝那样模糊,对美的感受像乞力马扎罗山上的雪那样真实。下面将描述一些美的历史,看看不同意识对美的理解。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古希腊哲学对美的理解。柏拉图的美学和他的哲学一样,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美(存在)的观念是美的具体事物(感性存在)之所以美的唯一的、根本的原因。肯定了和谐是美的基本特征,不仅是艺术,一切合理的、完美的、美的事物都像音乐一样,达到了各种内在倾向和力量的和谐。这种和谐作为美的范畴,是毕达哥拉斯提出来的,他认为美是一定数量的关系形成的和谐。比如音乐是由各种音调组成的,而这些音调与发音风格数量的不同有直接关系。整个宇宙让人觉得美好,不就是因为高低不平形成的大和谐吗,那里的太阳,月亮,所有的天体都有明有暗?

另一位希腊修辞学家朗吉努斯(213-273)提出了另一个美学范畴——崇高。《论崇高》“从生命一开始,大自然就在我们人类的心中倾注了一种不可逾越的永恒的爱,那就是对一切真正伟大的、比我们自己更神圣的事物的爱。”认为艺术要有崇高的格调,作者要有“伟大的胸怀”。崇高不过是“伟大心灵的回声”。崇高的思想当然属于崇高的心灵。崇高是人超越自我的境界,崇高是大自然的馈赠。英国人博克在《崇高与美的根源》一书中认为“当一个物体以美触动我们的感官,使我们感到满足而不是占有时,我们就沉浸在真正美的享受中;当一个物体提醒我们危险和痛苦,但它并没有真正受到危险和痛苦的威胁时,我们体验的是崇高的感情。”指出崇高不属于美,而是与美并列的范畴。

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录》中提出了著名的“我思故我在”的命题,认为“美和快感只是我们的判断与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休谟认为,对于美的决定性的东西在于“人性的原初结构”、“习俗”或“偶然的心情”,审美活动“用从心情借来的色彩渲染一切自然事物”。在《论科学与艺术》中,卢梭认为随着科学与艺术的兴起,人类失去了“那种自然的自由情感”,应该回归自然情感。鲍姆·童嘉提出建立一门专门研究感性认识的学科,称为“[美学]”,认为美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

康德的《判断力批判》认为,审美判断是“凭借完全无利害关系的观念的快乐和不快乐对一个对象或其表达方式的判断”,是“不考虑利益的自由的唯一独特的快乐”。强调艺术创作的本质在于意志的自由,但不是无节制的,而是基于自然的必然性。费希特创立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哲学体系,认为“自我”是唯一的实在,万物存在于自我之中并通过自我存在。

黑格尔美学认为“美是一种观念的感性显现”,“观念和它自身在客观存在中的和谐构成了美的本质”。自然美是观念发展到自然阶段的产物,艺术美是观念发展到精神阶段的产物,艺术美高于自然美。只有通过心灵的概念,艺术才能变得真正真实和展示,才能拥有自由和无限的形式。美学的范围在于艺术美,而不是自然美。艺术从象征主义、古典主义到浪漫主义的转变是一种自由的、无限的理念,它要求突破一切物质形式的束缚,回归自身。在绘画、音乐和诗歌中,物质因素被弱化到最低限度,精神可以更自由地表达。

车尔尼雪夫斯基在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中提出了“美即生活”的定义,坚持美和艺术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强调现实的美高于艺术的美,反对纯艺术论。艺术再现了生活的现实,是生活的替代品。桑塔亚那在《美》中对美下了定义:美是一种积极的、内在的、客观的价值。在《走向科学的美学》中,门罗指出“美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主要有两个研究领域:艺术作品和与艺术作品相关的人类活动”。

从上面简单的列举,我们可以了解到,美的定义也是两种倾向,分别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其实美本身并不在于两者的不同。美是意识的内在部分,美感是意识对美的感受,物质更多的是审美的对象。美学只研究美的意识机制,不研究美的领域。美在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那里是和谐的,在朗吉努斯和博克那里是崇高的,在康德和黑格尔那里是自由的,在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桑塔亚那那里是客观的或现实的。因为不同的意识观察美存在的角度,对美的理解是不同的,而这种不同只是美之所以美的一个原因。

这里我们不准备把美定义为自然、自由、崇高或和谐,因为美是一种意识现象,基于自由意识而不同。因此,美的定义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话题,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自由、崇高、和谐是美的内在要素,所有的要素都是建立在自然或意识的精神基础上的。自由基于意识本身,崇高基于意识超越,和谐基于意识目的。美对我们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定义,更在于我们对美的理解,在某种意义上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