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合同?

合同号: _ _ _ _ _ _ _ _ _ _

雇主: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职位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寄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联系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联系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账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子邮件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电子邮件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电子邮件地址

主管: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职位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委托代理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寄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联系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联系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账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子邮件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电子邮件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电子邮件地址

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的健康发展,业主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监理的单行法律法规,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

第一条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和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进行施工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 .“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实施监理业务的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附加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提名,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给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日”是指从午夜到下一个午夜的任何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中的任何一天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期间。

10.“本合同”是指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施工合同”是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的并生效的关于本工程施工的合同。

12.“进场”是指监理人和监理人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工地”是指建筑工程实施的地方。

14.“地方性法规”是指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制定的法规。

1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和监理单位以外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方。

第二条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依据。

1.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是工程建设标准之一。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必须执行,后者自愿采用。双方签订合同确认后,合同确认的推荐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和监理的基础。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中文为主导语言。如果不同语言有不同的解释,以中文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项目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项目规模和特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4.项目总投资:_ _ _ _ _ _ _,静态:_ _ _ _ _ _ _,动态:_ _ _ _ _ _ _ _

5.项目总工期:_ _ _ _ _ _ _ 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项目计划于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开工

(2)竣工日期:合同工程计划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竣工。

(3)任何延期开工或工期的约定都是基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2)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的监理属于以下第_ _ _ _ _ _ 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二)市政和公共工程项目;

(三)政府投资开发的办公楼、社会发展项目和住宅项目;

(四)利用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和捐赠建设的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3.施工监理:本工程监理费按国家及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同意,监理费应根据_ _ _ _ _ _ _ _ _ _ _项目预算计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人应向监理人预先支付预计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保证金,在监理工作完成后作为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进行到一半时,发包人向监理人拨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预付款)。

(3)工程验收后,发包人根据监理预算结算全部工程监理费。

(4)发包人未能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支付监理费,应赔偿监理人从付款之日起应付费用的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是将规定支付期最后一天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报酬的时间。

4.项目监理期:从_ _ _ _ _ _ _开始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

2.监理合同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文件(或委托书)

6.监理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述合同文件是一个整体,取代本合同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和所有与相互承诺有关的文件。

第六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人的义务

1.向发包人提交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及监理计划,并在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项目范围内完成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被监理项目的建设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施工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监理人应使用合理的技能向发包人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建议,并认真勤勉地工作。帮助签约方实现合同的预定目标,公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使用的由发包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人的财产。当监理工作完成或暂停时,应向发包人提交其设施和剩余物品的清单,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这些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后,未经相关方同意,不得披露与本项目和本合同项下的商业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单位不得承揽工程,不得从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施工机械设备等业务。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监理人员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或者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为承包人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2)监督员的权利

1.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发包人授予监理人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项目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合同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定权。

(3)就项目建设的有关事项向发包人提出建议的权利,包括项目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功能要求。

(4)对于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优化的原则,独立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如果提出的建议会增加工程费用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5)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证质量、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独立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如果提出的建议会增加工程费用和延长工期,应事先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6)有权主持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重要的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发包人报告。

(7)报发包人批准后,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8)检查工程所用材料和工程质量的权利。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商只有在获得监督令后才能复工。停工和复工的命令应事先报告雇主。紧急情况下未提前报告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用人单位书面报告。

(9)检查和监督工程施工进度的权利,提前或超出工程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签订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权利。

(10)在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范围内,未经监理人签字,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包括对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字权和对工程款结算的确认否定权。

2.在发包人的授权下,监理人可以变更任何第三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果这严重影响工程成本、质量和进度,此类变更必须事先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人。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承包方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更换相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工程范围内,发包人或第三方对另一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都必须先向监理人提出,由监理人研究处理意见,再与双方协商。当用人单位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监督人应根据自己的职能,独立判断,公正调解。双方争议由政府向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提出调解、仲裁时,应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雇主的权利和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将委托监理单位、监理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人负责协调工程建设的一切外部关系,并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人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监理人需要的与工程有关的工程资料。

4.发包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所有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并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人应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和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7.发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供下列协助:

(1)获取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件、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名单。

(2)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编写单位和合作单位清单。

8.发包人拥有选定的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商,并有权与之签订合同。

9.发包人有权确定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的功能要求,有权审批工程设计变更。

10.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11.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12.发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直至终止合同。

第八条监事的责任

1.在监理方责任期内,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施工进度延误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的,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的延长合同期限。

2.责任期内,监理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因监理人的过错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发包人。累计赔偿总额不得超过监理费(不含税)。

3.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竣工(出图、交付)期限,监理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如果监理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不能成立,监理人应赔偿发包人因索赔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5.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玩忽职守的,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为: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例(不含税)。

第9条雇主的责任

1.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人向监理人提出的索赔不能成立的,应赔偿监理人因索赔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修改和终止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如果由于发包人或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增加了工作量或工期,监理人应及时将此情况及可能造成的影响通知发包人。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相应延长,并应获得额外报酬。

3.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业务的,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延长。恢复监理业务时,超过42天应增加恢复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金额支付监理费。

4.发包人要求监理人暂停监理业务或部分或全部终止监理合同,应在56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监理业务。当用人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无证不履行监理义务时,可以向监理人员发出致命通知。发包人在发出通知后21天内收到满意答复的,可在第一次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终止。

5.如果监理人在应收到监理费之日起30天内未收到文件,且发包人未向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或监理人已根据第3点和第4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监理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终止合同。如果在发出监理合同终止通知后14天内未收到发包人的答复,可发出进一步的合同终止通知;如果在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未收到发包人的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如果监理方因自身以外的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善后工作和监理业务的恢复应视为额外工作,并有权获得额外的时间和报酬。

7.合同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人,并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约定的补偿费。

2.监理人要求终止合同的,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约定的补偿费。

3.如果发包人或监理人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合同终止。

4.违约或其他违约的赔偿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获得了直接的经济利益,发包人应根据监理合同的条款对监理方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项目早期投产奖励按条件执行。

第十三条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可以并处罚款。

(1)未经批准开业;

(二)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

(3)转让监理业务;

(四)故意损害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利益的;

(5)因工作失误造成的重大事故。

2 .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

(二)出卖、出借、转让或者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3)在本单位兼职,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

3.发包方应根据监理人的工作效果进行奖罚。奖金在_ _ _ _ _ _ _ _ _ _范围内,罚款在_ _ _ _ _ _ _ _ _ _限度内。

4.为了促进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单位可以写出书面建议,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具体金额和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在使用时应接受发包人监督,并做好账目备查。

5.因主管人员的合理建议,用人单位能够获得实际经济利益的,奖励办法可以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特别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专用条款,作为本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如果通用条款和条件之间有任何不一致,应以专用条款和条件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附加服务: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人应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如果由于发包人或承包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服务受阻或延误,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工期,监理人将把这种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影响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增加额外的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是信函,一般问题是电话或口头指示,但要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准。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是允许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签发后,如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监理费发生变化,本合同的监理费相应调整。

5.发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供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五份。)和与被监理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两份。监理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透露上述信息,并在工程结束后归还发包人。

6.发包人应在接受监理人提交的需要发包人决定的报告和文件后7天内作出明确指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

7.监理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不承担责任。

8.违约金

(1)因发包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向监理人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违约金;

(2)由于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监理人应向发包人支付_ _ _ _ _ _ _ _ _元的违约金;

(3)因发包人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由发包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15条陈述和保证

(1)发包人:

1.发包人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订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没有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作出任何可能对发包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为发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㈡主管:

1.监理方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订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续均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3.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作出任何可能对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为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承诺对从对方处获得的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秘密)保密。未经商业秘密原提供者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 _ _ _ _ _ _ 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

1.本合同项下要求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可以通过_ _ _ _ _ _ _ _(信函、传真、电报、当面递交等)方式送达。).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在变更之日起_ _ _ 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不知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法律管辖,并根据法律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_ _ _ _ _ _ _ _ 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9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阻止其履行义务期间,应暂停履行该义务。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 _ _天内向另一方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和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书面材料。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的履行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在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不能终止或消除,使合同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推迟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对此不承担责任。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当事人的责任。

4.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受影响一方合理控制的、不可预测甚至可预测的、不可避免的和不可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发生在本合同签署日期之后,使受影响一方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干旱、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无论是否宣战)、骚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社会事件。

第二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本合同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和相关条款的内容对本合同作出合理的解释。这种解释是有约束力的,除非它与法律或本合同相冲突。

第21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 _ _ _年,从_ _ _ _年至_ _ _ _年。本合同正本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本合同一式_ _ _ _ _ _ _ _ _ _份,一份给_ _ _ _ _ _ _。

发包人(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监理人(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授权代理人(签名):_ _ _ _ _ _授权代理人(签名):_ _ _ _ _ _ _

签约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签约地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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