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分配的职责
1.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取消关税
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由市政府公布。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罚员工的基本标准。
(3)划分交接责任。
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向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能力。
(4)强化责任
1.加强全市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责统筹,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发挥人力资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