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思政教师。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是:
(1)招聘思政教师岗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 1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0983年65438+65438+10月65438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0978年65438+65438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
(2)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0988年65438+65438年10月+0月65438日以后出生。
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的放宽到40岁,即1983 1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仍无工作单位。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2022年毕业生,档案关系仍在原毕业院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期毕业在国(境)外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同期毕业是指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随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相同。
(六)取得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请。
(七)应聘专职辅导员必须是党员(含党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学院(系)或校级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团委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中国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研究生会。
(2) 2年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
(3)在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
专职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者在纪委、党的办公室、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工作,或者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以及思想教育或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学生干部就业和工作经历的计算基准日为公告中公布的报名截止日期。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工作经历,不包括学生时期的个人实习和兼职工作经历。
第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站: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1.报名及照片上传:2月9:00 17-16:00 2月27日;
2.资格初审:2月9:00 17-16:00 2月28日;
3.陈述与答辩:2月17日至3月1日9:00-16:00;
4.初步异议处理:2月17 9:00-3月1 18:00;
5.付款确认:2月9:00 17-12:00 3月2日。
(2)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可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二)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网上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报名成功。
(3)未按时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者,视为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9日9: 00至3月0日13:00期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如果您在打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35X45)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2.本次招聘职位的考试比例为1︰3。达不到考试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8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填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和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申请时,申请人应在“学习和工作经历”一栏填写其初中毕业以来的学习经历(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获得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职务、任职起止年限)、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主要论文和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份、期间、起止页码,并注明第一作者、 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及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研究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者视为无相关经历或研究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申请:
(一)现役军人和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不得聘用;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办法2020年3月13日生效。根据后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在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未满三年服务期的。
(4)2023年8月31日前,新录用服务期不满五年的公务员,或离开工作单位(岗位)按规定(含明确约定)不得辞退的人员,或按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上午9:00-11:30(如因疫情等原因延期,延期公告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江苏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资格复审地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厅(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梅城路4号)。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参加全部考试。
评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Xuexin.com的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位证、学生干部证、党员证、工作证、职称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聘用合同、辞退协议、社保证明、获奖证明等。
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系)证明,须注明职务和任职年份。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由高校人事部门(不含学校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支部(不含所在单位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支部)出具,证书必须注明职务和任职日期;
4.本人研究方向、主要论文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份、期次、页码)、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等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
未能按时提供者,视为无相关科研成果。
凡弄虚作假(与申请表所填信息不一致)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方法和程序
(1)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即B01-B02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一律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原因延期,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江苏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延期通知)。
笔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生管理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资料。合格线60分(满分100分)。
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 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此比例者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并列,导致参加面试人数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jsfpc.edu.cn)公布笔试成绩。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当场通知考生成绩。
岗位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用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分相同者,面试成绩最高者排名第一。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如报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学校将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经批准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动词 (verb的缩写)宣传和就业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给予岗位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当在学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应当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但依照法律法规解除聘用合同的除外。一经录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任或交流到本校非辅导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经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
2.应届毕业生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未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
3.在职人员被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
不及物动词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监督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进行了纪律监督。
联系电话:0517-87088183。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邮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邮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6日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公告——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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