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司法考试的一个话题 我认为这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张醉酒驾车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虽及时拨打120求助,但未采取积极悔罪措施,未向警方自首,故成立肇事逃逸罪。但张某、王不构成* * *犯。虽然王某有教唆行为,张某有实施行为,但《发条》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因此,王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