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2年2月30日发布。

2023年7月1日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新闻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证书是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明。

3月27日,中宣部召开全国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包括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两个科目。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考试大纲将于2023年5月初公布。第一次考试定于2023年6月举行。

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大新闻单位:现将《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考试的法律依据、功能定位、主要对象和原则要求。第二章“考试组织”,明确了考试实施的主体和职责分工。第三章“考试报名”明确了考试报名的条件和程序。第四章“考试内容”,明确了考试内容和命题范围。

第五章“考试办法”明确了考试的具体形式、工作安排和合格分数线。第六章“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了对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处理原则。第七章“资格管理”明确建立记者职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确定记者职业准入管理与执业准入管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