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务员选拔考试研究

山西省公务员遴选细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1)选择范围:

在省内市、县(市、区)、镇(街道)机关登记上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上岗的县以下工作人员(聘任制工作人员除外);省直机关在市、县(市、区)的公务员(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也可以申请。

职位设置及要求详见各单位选拔简章。

(2)申请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35岁以下;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以及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工龄或受其他限制调动的;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受影响期间;

5、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职位查询的选择

具体遴选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各遴选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考生可在指定日期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山西省公务员局网

山西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选拔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山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详见网站,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一、报考人员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点击“2014山西省省级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二、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可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山西省省级行政机关某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资格复审中不得更改使用。未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完成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注册资格。

三、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对伪造有关文件和资料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时间:见网站。

遴选单位在报名2日内对考生资格提出审核意见,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不符合条件、考试不合格的,向考生反馈原因;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遴选单位负责解释遴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遇到的技术相关问题。报名期间,遴选单位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在上班时间值班,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考生可在提交申请2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看到网站前在线支付。考试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费标准》(金加费字第。2013223).

(四)报名人数要求

各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 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遴选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降低考试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 1,低于3: 1的,减少职位遴选计划数。

如果报考者报的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可以报其他职位,报的时间是看网站。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改资格考试的时间是看网站,资格考试的结果可以在网站上看到。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未报其他职位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通过原报名渠道全额退还报名费。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费的考生,可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书面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与能力测试。

报考省公安厅直属第一公安局、省审计厅、省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省卫生厅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只考公务员素质和能力。

报考省政府办公室,并尝试业务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50%+业务适应性测试成绩×50%)

各科满分100。

不进行业务适应性测试的职位,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为笔试成绩。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决策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业务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竞争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时间和地点

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考验时刻即将到来。

业务适应性测试时间如通知所示。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请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不能使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结果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网站原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职位比例为3: 1。未达到3: 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

面试前,遴选单位会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报名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者须将报名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再提交遴选单位审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已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笔试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通过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进行递补。

3.采访

考生可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和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进行人数遴选,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各环节空缺职位今后不再递补。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拔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两名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选拔单位将试面试,按面试成绩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9号)。报考省公安厅直属第一公安局职位的,还应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申请人的实际情况。

动词 (verb的缩写)宣传和手续

遴选单位将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选报省公务员遴选部门审定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公务员局网、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遴选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人选名单报省级公务员遴选部门核准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岗手续,并按《新录用公务员定级规定》(ZZF〔2008〕20号)的有关规定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