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寿光市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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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寿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寿字〔2006〕6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编委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派往寿光市并到市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未就业的非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档案为准,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位,不受师范类研究生限制);28周岁以下(1981年后出生10月1天);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79 10 10月1后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寿光市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步骤进行。
(1)注册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8-9月23日(上午8:00-11:30;14:00—17:30).
报名地点:寿光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圣城街40号)。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下载打印《寿光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和诚信承诺书(双面打印),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2.报考人员应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本科生不低于3:1,研究生不低于2:1,紧缺人才除外。
4.报考人员原则上应自行办理报名手续。如有特殊原因需他人办理的,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字。
5.申请人不能申请他们应该避免亲属关系的职位。
6.贫困家庭毕业生凭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发放的《山东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7.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9月25日下午5:3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尚未释放的;(4)有传染病未治愈的;(5)影响评选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 * *科目考试(满分100)和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都采用标准化命题。
(1)笔试时间。9月26日,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上午8: 30-9: 30,10: 00-11: 30。凭准考证和身份证8点开始入场,9点后禁止入场。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公共* * *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 * *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科学发展观等。)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在所报职位(专业)中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拟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加分。对“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和2008年在寿光市招聘的大学生村官,经确认后按相关加分项目给予加分。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 * *科目×60%+专业科目×40%)+(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将获得相应分数)。
(6)命题、阅卷、成绩汇总委托地(市)级以上考试机构进行,在收到考试机构笔试成绩单后(9月28日上午11点前)连同加分项在报名地点公示。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七)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0元。
2.面试(满分1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中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暂定9月29日。面试考官全部从寿光市外聘请。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态仪表等。
(3)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问题为一般问题。每位面试官面试时间12分钟,思考时间6分钟,回答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面试考试费初步定于9月28日在报名地点缴纳,标准为每人70元。无故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总分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初评人员。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最高者优先。
(二)暂定于9月30日下午5点前在报名地点公布面试人员总成绩和初审人员名单。
(4)体检和评估
进入体检范围的,组织同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和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对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主动放弃的,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不再递补。
(5)就业
考试考核结束后,人事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至7天的公示。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中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资格。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然后到市人事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在聘用期内)的,试用期可延长至1年。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