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学习先进典型,做践行群众路线的好干部?

近日,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向周村公安局学习实践活动推进群众路线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全区深入开展向周村公安局学习活动,以先进为榜样,解放思想、赶超学习、激发热情、创新实干,为加快建设“富强、精致、美丽”的幸福周村增添新动力、凝聚正能量。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本目的是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一线的政法机关,周村公安分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把打击犯罪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从解决群众深切关注的治安问题入手,创新推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服务,免费打码、上门服务、接地气、办实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其先进事迹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基层的一次平凡而生动的实践,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宗旨意识、为民情怀、优良传统和求真务实精神,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的典范。

《决定》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要深入学习群众第一、民生至上的公仆情怀,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自觉把工作放在群众需要中去谋划,关心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始终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服务,开展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的大讨论活动,反思自己、自问自答,从思想上认清自己的公仆身份,摆正自己。

《决定》要求,要深入学习他们贴近基层、办实事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放下接地气,造福民生,多听群众呼声,多关心群众疾苦,理解群众不便,少说空话,少搞形式主义,少做表面文章,真正把事情做到群众心坎上,把事情做到群众眼前。把工作质量留给群众评判,在跑腿中转变作风,在挥洒汗水中体现价值,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重塑新时期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的崭新形象。

《决定》强调,要深入学习他们想早干、有本事的实干精神,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时不我待、敢为人先,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拿出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用心思考的思路和办法。用智慧做事不违规,努力为官不空谈,坚决打破只防失误、不求创新、只求保险、不冒险、只循陈规、不探索新路的思想桎梏,大力弘扬想事、当官、做事的务实精神,努力开创周村科学发展新局面。

《决定》指出,要深入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着眼大局的思想境界,进一步提高执政水平,摒弃舍本逐末、顾全大局的思想,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上下功夫,大力实施群众满意工程,扎扎实实为人民做好事, 办好事、办好事,在为民办实事中全面提高执政水平。

最后,《决定》强调,当前,全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正处于加快周村科学发展、促进老工业区振兴崛起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活动与牢记宗旨、践行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履职尽责、争创一流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推动全区发展, 切实树立新时期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富强、精致、美丽”的幸福乡村做出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