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提拔干部、选拔士官有哪些政策?()
(1)符合选拔士官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拔士官;
(二)对专业技术复杂岗位合格的大学生士兵,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条件的,原则上保留已服现役的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三)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参加与其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担任基层队长、班长、副班长;
(四)首次入选士官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士兵,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并确定工资起点,在地方院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完成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和职业技术教育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担任四级军士长,取得技师资格者优先担任高级士官。
服役期间享受的优惠政策
1.享受优先政策
大学生优先入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当兵审批,优先使用政策和体检绿色通道。未经批准,不得批准具有大学学历的青年入伍。
2.享受优惠政策
优待金由批准入伍的地方发放,其家属享受军人家属待遇,由户口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大学毕业生可以被选为军官。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招收的士兵,可以选拔为军官。所谓选拔军官包括:院校毕业生晋升、报考军校和录取。
(1)晋升大中专毕业生士兵:符合本科以上学历等基本条件,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满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征入伍满2年以上),在推荐的旅(团)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可列为晋升对象;按照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作为提拔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办录取并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毕业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入学考试,被相关军队院校录取的,学习2年。考核合格者纳入成长干部毕业生年度分配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组织和录取办法另行规定。
(3)走读:大学毕业士兵参加《好兵》走读生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好兵推荐生,选拔办法参照好兵有关规定执行。大专毕业士兵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保送入学的,安排6个月的在职培训;具有大专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教育培训。
4.军士优先
对符合士官选拔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师(旅)级单位内部同一专业职务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学历高的士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当年首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首次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第一次可以网上登记,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当场登记。兵役登记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