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税法
2.计算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金额。税法规定,合理的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职工福利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65,438+04%扣除,职工教育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5%扣除,工会经费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扣除。税收滞纳金属于不能税前扣除的项目,未经批准的预备费支出不能税前扣除。因此,允许企业扣除项目金额= 1000-(100-1800×5‰)-(50-200×14%)-(20-)。
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企业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1900-756 = 11440000元;
4.确定企业适用税率。税法规定,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税;
5.因企业当年购买并实际使用税法鼓励的环保专用装置,可实行投资抵免。首先需要计算投资抵免前企业应纳税额= 1144×25%-144×(25%-15%)= 6544。
6.计算允许的税收抵免。税法规定,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专用装置投资的10%可在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中扣除,因此可抵扣税额= 500× 10% = 50万元;
7.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71.6-50 = 121.6万元。
营业税问题急,点不足。网上支付是1。2009年5月,某运输公司客运收入5万元,其中保险0.1%,货运收入5.8万元,其中支付给其他关联运输公司运费6.5438+0.8万元。
要求:计算公司5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50 000+58 000-18 000)* 3% = 2 700元。
2.某保险公司一个月获得财产保费收入50万元,其中无赔款奖励费用2万元,初保业务80万元,再保险30万元。
要求:计算保险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50万+(80万-30万)* 5% = 5万元。
代扣代缴再保险人营业税:30万* 5% = 1.5万元。
3.某旅行社本月组织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用35万元,其中该团国内旅游收入654.38+0.5万元,为游客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8万元,该团境外旅游收入20万元,支付给境外企业的费用654.38+0.2万元。
要求:计算旅行社本月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150 000-80 000)*5%=3 500元。
4.2009年7月一家邮局的收入如下:
(1)出版报刊收入3万元;
(二)电报、电传、长途电话收入五万元;
(三)发行纪念邮票收入2万元;
(4)邮政业务收入4万元。
以上业务统一核算。
要求:计算本邮局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30000+50000+20000+40000)* 3% = 4200元。
如果关于税法的问题每月2万元,他应该以稿费的形式获得,理由如下:
1:缴费20000元,个人所得税20000 *(1-20%)* 20% *(1-30%)= 2240元。
2.人工费2万元。个人所得税:20000 * (1-20%) * 20% = 3200元。
3:工资两万。个人所得税:(20000-2000) * 20%-375 = 3225元。
如果他年收入2万元,应该按工资领取,理由如下:
月收入20000/12 = 1666.66元。
1:稿费个人所得税:(1666.66-800)* 20% *(1-30%)= 121.33。
2.劳务费用个人所得税:(1666.66-800)* 20% = 173.33
3.工资个人所得税:1666.66不足2000,不够起征点,不征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我也在准备注册会计师考试。我祝你成功。
高分回答税法相关问题?销项税=[800 * 400+1.17/1.17+500 * 400+5850/1.17+1。
进项税= 7000 * 7%+23800+7000 * 7%+58000-60000 * 17%-1395/(1-7%)* 7%。
应付款=销售收入
自己算答案。
一个税法的题目,求详细流程!在线等答案。(1)营业税:6000×5% = 300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300×7% = 21万元。
(3)印花税:6000× 0.05% = 3万元。
(4)土地增值税:
1.地价:500万元。
2.开发费用:15万元。
3.开发费用:120+(500+1500)×5% = 1.25万元。
4.开发税:300+21 = 321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要印花税总额)。
5.扣款:(500+1500)×20% = 400万元。
6.允许扣除项目金额:500+1500+125+321+400 = 2846万元。
7.增值:6000-2846 = 31.54万元。
8.增值率:3154/2846 = 110.82%(适用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
9.土地增值税:3154×50%-2846×15% = 1577-426.9 = 115010000元。
请告知详细的计算过程。关于税法1,企业捐赠在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不确认收入。税法规定,捐赠自产产品(企业建筑材料)应视为销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处理原则是以公允价值作为视同销售的收入,以账面价值作为视同销售的成本。该项业务应纳税所得额增加50-30 = 20万元。
2.投资损失的会计核算以权益法为基础,税法不承认这种方法。税法只承认各种可以以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税法不承认此项损失,故在税前利润基础上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3.根据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只能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不能超过业务(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这里的业务收入不是会计业务收入项目,而是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税法上视同销售收入。
扣除标准1=12*60%=7.2。
扣除标准2 =(200050050)* 0.005 = 12.75。
业务招待费超支12-7.2=4.8。
因此需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4.8万元。
5.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接受的捐赠按公允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不能计入应付账款。因此需要增加2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4.广告费400,000元,其中广告费在不超过业务(销售)收入的65,438+05%时可在当年扣除,超过部分可递延至以后年度。广告费扣除标准=(2000 500 50)*15%=382.5,广告费不超过扣除标准,不需要纳税调整。
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600 20 25 4.8 200 = 849.8万元。
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18%。
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849.8*18%=152.964。
这个题目在某种程度上是比较全面的,有很多步骤。希望大家能为我的努力和认真加分。你的报酬有点低。
问一个税法方面的问题应该是合法的。
详见:国税函[2006]865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取得违约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税〔2006〕94号)收悉。经财政部同意,现批复如下: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部分房地产公司未能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导致购房者未能按合同约定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支付后续房款,导致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因上述原因向房地产公司购房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收入”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
2006年9月19日
求解本月应交消费税(税法相关)= 100 * 9000 * 30%+1000 * 117/(1+17%)* 30% =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