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学生招聘(安徽淮南)
一、预征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和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应18至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
第二,税前流程
5-6月:学生到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管理部报名。
5-6月:根据当地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初试体检和政审。
6月15日前: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应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复印件,一并提交学校。
6月30日前:报名表和申请表经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申请人本人保管。
10、31前:义务兵应在入学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并将登记表、报名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65438+2月31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后,领取征兵通知书。
次年2月后:学校将补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第三,优惠政策
1.政府补偿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2.义务兵役期间,优先选拔士官、考军校、在部队安排技术职务;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表现突出,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义务兵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基层公安机关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具有高职(专科)学历者,退役后免试录取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的考核,进入普通本科;
6.退役后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者,退役后免试推荐进入硕士专业学习;
7.退休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入伍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直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精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深东〔2009〕6号),财政部、 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财教[]鉴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国家决定在毕业生离校前的5、6月份开展预征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尽快部署,精心组织,与兵役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
招收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上改善军队人才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规划,周密安排;要主动联系省征兵办,协调军队士官直招和士兵征兵工作安排;督促和指导各高校主动与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建立联系,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任务。高校要把毕业生预招工作纳入学校“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本校预征工作;预征工作由学校武装部牵头,没有武装部的由学校学生管理部负责。
二、广泛发动,充分调动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
高校要在毕业生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明确应征入伍不仅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途径。要通过邀请原现役优秀高校毕业生返校作报告或宣传典型事迹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和坚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要把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的优惠政策讲透。通过讲座、校报、网络、广播等。,向每一位毕业生宣传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补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升学优惠等政策;明确告知毕业生招聘工作的要求、程序和时间安排;要抓住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利时机,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同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组织宣传高校毕业生入伍政策,为毕业生在部队成长提供新闻线索,介绍典型人物,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逐项落实征集要求。
高校毕业生预招工作是一项新任务,任务重、时间紧、环节多。各高校要根据当地招考部门的工作安排和预招考工作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
(1)5月,需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落实预登记工作。要对好的毕业生进行预征政审,按要求配合体检,协助兵役部门确定思想觉悟高、身体条件好、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应征的毕业生为预征对象;要特别注意民族地区毕业生的预注册,大力鼓励和积极推荐他们报考。
(2)6月15日前,高校汇总《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入伍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申请表》(以下简称《助学贷款补偿学费申请表》);6月30日前,高校将对预征对象是否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进行初审。确认后,他们会在《补学费、补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并提交给学生本人。
(3)高校应掌握预征对象离校后的准确沟通方式,并与其保持有效联系。6月365438+10月31前,提醒其到居住地报名,并向县(市、区)征兵部门提交《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学费、补助学贷款申请表》。未提前报名的毕业生应聘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高校应及时办理。
(四)各高校、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严谨、细致、准确地做好应征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工作,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
此外,请参考:
25.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这里如何定义「大学毕业生」?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
26.哪个部门负责征兵?
根据兵役法,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下,全国兵役工作由国防部负责。
按照国防部委托的任务,各军区负责本地区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警备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地区的兵役工作。
27.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主要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和政治状况。应征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祖国、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决心英勇抗击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
28.公民应征入伍的基本身体条件是什么?
应征入伍的公民应当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个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20%和-10%的标准体重。
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身体条件优秀的男青年个人体重可放宽到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道路服务岗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大专以上学历青年。
内科:HBsAg阴性,等等。
29.大学毕业生入伍有什么年龄要求?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18-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当年24周岁。
30.2009年高校毕业生预招录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每年冬天都要进行全国征兵。自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月至6月,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预征工作。
31.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有哪些手续?
⑴参加兵役登记和入伍前登记: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在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⑵参加高校预征:5月至6月,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高校进行体格、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兵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初次体检时,重点检查视力、肝功能等项目。
(3)在户籍所在地报名:6月5438+01日至2月1日,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应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体检和政审合格,符合其他征兵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
32.高校毕业生预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
武装部牵头在高校设立武装部,不设立武装部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有意参军的毕业生可咨询武装部或所在学校的学生处。
33.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征集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士兵等优先安置政策,以及优先选拔使用、优先入学考试、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优惠政策。
34.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
征兵登记前,县级兵役机关应当将登记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告知预征对象。高校毕业生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提出申请。
35.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的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应告知预征对象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做好体检的各项安排。除器质性或感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允许单个科室消灭。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应严格按照征兵政审规定进行。考生政审表“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中的鉴定意见以《普通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的意见为准,不得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招录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附件载入新兵档案。
36.如何理解高校毕业生“优先审批”?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批准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37.如何理解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选择士官、进入军校和安排技术岗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好,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8.什么是士官?跟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服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服义务兵役的士兵称为义务兵,服志愿兵役的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的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的骨干。义务兵有津贴,士官有工资,定期增资。
39.受过高等教育的军人退役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参加政法院校面向基层公安、检察类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2)退役三年后,研究生初试总成绩为10;
(3)获得二等功以上者,退役后推荐免试进入硕士专业;
(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者,退役后免试录取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试后录取普通本科。
40、什么是政法院校面向基层公安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制度改革试点,重点从退役军人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面向基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学部门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部门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各类人才。
41.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有哪些内容?
自2009年以来,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支付的学费给予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将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未全部偿还前产生的利息。
42.大学毕业生入伍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吗?
在校生、定向生、委托生、国防生、按军队成长干部条件招收的高校毕业生、从已享受在校期间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
43.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偿金额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者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数额进行补偿或者赔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孰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44.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的期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论工龄长短,均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不足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长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相应学制规定年限计算。高校毕业生升入本科、硕士和硕士、中职和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按完成本科、硕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业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45.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补偿的程序是什么?
⑴填写相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应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所在高校提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须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⑵高校初审盖章:6月30日前,高校对确定为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偿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进行初审。确认后,他们会在《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用对象登记表》一并提交给学生本人。
(3)向县征兵办提交表格:5438年6月+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应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求职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提交《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和补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
(4)县征兵办公室审批入伍,复核材料盖章:65438+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入伍后,出具《征兵通知书》,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进行审核。确认后,分别在《补学费申请表》和《补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5)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确定最终名单:次年6月5438+10月55日前,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报销学费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送至入伍毕业生原就读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确定当年补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政策最终名单和具体金额。
46.如何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补偿金和补偿性资金?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偿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学费补偿给毕业生并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学校将按照还款协议的约定代毕业生向银行偿还学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出具的凭据寄送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将剩余款项汇入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发放补偿资金,在领取补偿资金后1个月内,按照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银行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47.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已被部队退回的,补偿款是否应该追回?
因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被部队退回的高校毕业生,取消补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资格。赔偿金或补偿金已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收缴上缴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8.大学毕业生被征召服义务兵役。他们的户籍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转移?
5-6月初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用对象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以转到入学前注册的人才交流中心。
49.未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还能入伍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吗?
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未进行预征,或未参加预征,但仍想参军的,可在离校后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申请入伍,并与毕业院校联系。在完成《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学费、补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仍可享受第三十三条所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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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咨询学校武装部或者学生处,他们会给你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