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审规则
南洋理工学院奖学金评审规则如下:
学校奖学金,中田小丑傀一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不及格。
2.我在上一个学年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系里组织的各种活动,去年各学期品行成绩在80分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或达标。
(二)单项奖学金授予在国家、省、市(校)大型比赛和社会公益事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专业技能竞赛以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表彰文件和认定奖项名单为准,同一竞赛按最高奖授予。
(3)学生紧急救助基金用于本校学生的紧急救助或家庭重大变故的经济资助。
成立学校和教学学院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校级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委、财务室、教务处、学生处的负责同志组成。
教学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处主任、年级辅导员组成。
各学院公布自己的选拔方案和学校分配的各种奖学金,接受学生申请。学院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成绩(上学期平均学分+下学期平均学分+实践能力分),分年级按专业或班级进行综合排名。
学分平均分计算为∑(课程学分×课程成绩)/∑学分。其中,每学期的成绩算作一门课程(100%制),其学分按照本学期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计算。
选择时间:
(一)学校奖学金、中田小丑傀一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同时评选,每年一次。
(二)新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选,但可根据贫困程度和入学后的表现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三)单项奖学金评选和学校奖学金评选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