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地区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办法曹妃甸地区青年人才驿站管理最新办法

曹妃甸地区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曹妃甸青年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促进青年人才来曹妃甸就业创业,加强青年人才综合服务保障,进一步促进青年发展,现拟为曹妃甸新就业的青年人才提供短期住宿补贴和配套服务。曹妃甸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办法如下。

第二条青年人才站为在曹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住宿补贴和综合服务。住宿补贴每年最多申请1次,最多可享受7天指定酒店免费住宿。综合服务包括青年政策宣传、就业支持和城市融合。

第三条建立住宿补贴审批制度,做好入住管理和安全管理,防范各类风险。

服务对象

第四条享受住宿津贴的青年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拟在曹妃甸求职并参加区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的人才活动和招聘会的曹妃甸地区外青年;

他是“双一流”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严重精神疾病;

年内没有申请青年人才站住宿补贴服务的历史记录;

提供我所应聘公司的面试通知证明。

第五条入住青年人才站的青年必须遵守青年人才站的规章制度和公约,服从青年人才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违反,青年人才站可单方面终止其服务。

住宿津贴

第六条青年住宿补贴需提前通过网上平台申请。

第七条申请人应根据计划报到时间,至少提前3天提供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区内企业面试通知书。

第八条青年人才站每天发布固定名额,当名额到期时,暂停申请住宿补贴。

第九条报考人员在报考当天20:00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报到资格自动失效。

集成运输

第十条综合服务包括青年政策宣传、就业支持、城市融入等。

青年政策宣传主要提供青年学习、生活、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建议,重点关注青年人才引进、创业孵化、凤凰人才政策3.0等方面;

就业扶持主要提供企业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等服务;

城市融入服务主要组织区域走访、联谊交友、文化体育、志愿公益等活动,帮助青少年扩大交际圈,加速融入曹妃甸生活。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青年需求调查,根据青年需求的变化,调整综合服务的内容。

第十二条青年人才站应当建立综合服务清单,区分正常服务和活动服务,正常服务应当公示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活动服务处会在组织前发出通知,做好青年的组织动员工作。

邮局管理

第十三条青年人才站应当制定场所管理、乘员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青年人才站必须与入住者签订入住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补充条款

第十五条青年人才驿站的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区委组织部和团市委负责青年人才驿站的对接、分配和运营,经费由区人才工作经费承担。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伪造,青年人才站可随时单方面终止服务。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团市委负责解释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