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怎么学?

基于上述商法的特点和司法考试的特点及规律,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联系民法基本理论和制度进行学习,复习回忆民法相关知识,做到融会贯通。

正如我以前说过的,商法和民法密切相关。在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把民法的思维放在脑子里,用民法的理论和体系去分析和理解商法中的理论和体系。例如,公司法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围绕作为组织的公司而形成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保护,包括股东的权利、公司本身的权利和公司债权人的权利,而权利问题是民法的根本问题,它规定了各种民事权利的取得、内容和效力,把握了权利的主线。我们可以把公司法的主要问题有机地联系起来:股东的权利是一种成员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类型,包括自益权和* * *利益权,权利的取得方式、权利的行使方式和丧失原因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债权是一种请求权,主要依据合同法和破产法的规定行使和救济。公司自身的权利是各种权利的组合,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格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行使和补救。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司法的所有问题都可以归结为这些权利主体的权利取得、权利行使、权利救济和权利消灭这样一条主线。这一理念实际上决定了整个公司法的制度设计和安排,体现在公司法的各个方面。没有这样一条主线,就很难把握公司法的精髓和灵魂,而实际上是围绕着这条主线的一系列民事权利制度,所以民法基础对于学习商法是非常重要的。

(2)联系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学习,不完全是抽象的理解。

目前,作为商法主要分支的中国已经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学习和研究非常重要,是学习和研究商法最基本的资料。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只看课本,不接触法律法规,不感性认识立法,很难对法律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尤其是对于商法这种应用性很强的法律部门。法律往往是高度浓缩和抽象的法律主体,它浓缩了本法律部门的术语,包含了本法律部门的制度内容,体现了本法律部门的宗旨和理念,是反映本法律部门文明成果的最高形式。所以学法律尤其是部门法的人说不认同是不可想象的。需要对照教材和法律,反复揣摩,仔细理解,才能得到立法的主旨和法理的精髓。事实上,一部法律的逻辑风格和章节安排,往往就是这部法律的学科体系和理论脉络。另外,由于大陆法系具有概念法和注释法的特点,教材往往是按照立法体系编写的。所以,有了一定的基础后,阅读教材和阅读规律通过不同的路线达到了同一个目的。如果我们达到了这个境界,我们就会得到真正的经典。以《合伙企业法》为例:除第一章总则和第八章法律责任外,其余各章分别为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这些章节实际上涵盖了合伙法的整个体系,与一般合伙法教材的体系基本一致。

当然,读法律绝对不等于背法律条文。无论是法学学习还是司法考试,都完全没有必要逐字逐句的死记硬背法律条文。观点文章和阅读法律文章的目的不是为了背诵或记忆,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领会法律的原意和精神,以达到融会贯通。司法考试中确实有少数题目直接取自法律条文,但是第一,这种情况在近几年的律师考试和司法考试中越来越少。第二,即使常见,也是因为这样的法律规定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学术理论的立法表述。可以说,现在的司法考试越来越注重考察考生对法律原则的理解和掌握,但这一原则往往包含在法律条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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