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
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人工验证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网上缴费时间为考生通过验证之时至7月28日,报名期间,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examfront/
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118号),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19、20日在我省举行。
首先,时间表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名费: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25日;
(3)人工验证时间:2023年7月10-27日;
(4)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验证后,为7月28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10-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领取发票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9日+438年2月365日+2023年10月0日,凭个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发票;
(7)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然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网址:/GB/index . html);
(八)领证时间和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凡遵守法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人民和公民,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可在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网址:/)。如果属于Xuexin.com查不到的学历,请到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福建地区咨询电话0591-87839705)申请学历,或者登录Xuexin.com申请本人学历。职称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全日制学术类考生,毕业前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注册方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在线报名。为减轻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其工作地和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采用通知承诺制进行报名认证。申请人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和电子证明材料,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承诺制度。请仔细阅读《注册认证告知承诺制度》(详见附件1)。具体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25日前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examfront/,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考手册(/exam front/sign up/help/help . JSP)。
1.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整的报考人员,请在报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查询本人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注册完成后,可以继续注册。
如果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提示“未通过”或“需要手动验证”,请不要继续注册。考生应认真核对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重新添加正确的学历或学位;如果您选择的申请条件不要求学位,则不需要选择“未通过或需要人工验证”的学位。
2.以下人员应上传相应证书原件的扫描件进行在线人工验证:
(1)2002年及以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明;
(2)身份和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网上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
(3)持其他类型身份证件和网上无法验证的境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须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传至“职称证书或职务说明”一栏)和《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传至“资格证书”一栏)。
(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任何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并在记录期内)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在上传标准证件照之前,申请人需要使用证件照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的下载地址为:/n/2014/0611/c 385858-25135705 . html。
(2)如果同一列需要上传多个文档,请合并成一个扫描文档后再上传。
(3)台湾省居民身份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为《大陆通行证》。
(4)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确认后才能进入报名审核状态。
(5)报名信息未确认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已确认但未缴费的,考生可取消报名信息确认,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完成缴费的考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6)注册核查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时,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25日前提交。如果他们未能在期限内提交影响验证,他们将承担后果。
(2)网上支付
申请费在网上支付。报考人员经核实后于7月28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复函[2019]201号)标准执行。申请人应持有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卡可多人支付),并在确认申请费支付成功后。
四、人工验证和事后资格审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社厅发[2065 438+0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认证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承诺内容进行网上核实判断,网上人工核实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实判断的为不合格。考试结束后,对拟取得资格证书的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人工验证
报考时,人工验证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承担(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省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工验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对,对在记录期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的人员,以及有疑问、政府部门内部或跨部门核查或网络核查无法核实的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应当尽可能方便申请人。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宜的,考试报名无效。
(二)考后资格审查
考后资格审查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资格标准发布后,对通过考试并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考试机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资格审查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考试成绩无效。
3.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者,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31)。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失信人员管理
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人员,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失信者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注意事项
(一)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附加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选择“附加专业”进行报考。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办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四门科目考试(具有统考水平)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两门科目考试(具有免考水平)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1科目考试(具有附加专业水平)者,须在1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证书。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中国人民* *和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制的中国人民* *和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者)。这个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考试说明
(一)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相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人员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令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1)善意取得,并在审查后对通过技术手段认定为雷同的试卷给予无效处理。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 * *含10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播电视工程、采矿工程、机电工程)为主观题,需要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阅卷。参加考试时,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认真阅读《人员须知》(试卷第二封面)和《答题须知》(专用答题卡第一页);
2.使用规定的答题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作答。
建筑工程经济学、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三科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参加考试时,人员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尺子和带无声文字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考生考试后使用和取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表、电子存储和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和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带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者,应关闭(关闭报警)并与其他物品一起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到座位上。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版)为准。考试大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2018公布。
八。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造师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汀州路6号金山写字楼217室;联系电话:0591-38161636-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附:1。注册认证通知承诺制。
2 .各区市注册审核部门联系名单
福建省建设史鸷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9日
原文链接:6988.htm http://www.fjjsjzczx.org/wjtz/tzgg/zytz/202007/t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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