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司法考试主观模拟题《行政法》-案例分析题[12.22]

一、案例分析题(本题28分)

案例:

为查清奥布大厦的公共面积,2015年8月5日,奥布大厦业主委员会向市房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获取《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同年8月30日,市房管局以首次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为由,作出不予公开通知书。该楼业主委员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向原告提供申请材料。

问题:

1.大厦业主委员会应该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分析建筑物业主委员会的原告资格,并说明理由。

3.如果市房管局在答复中告知申请人不服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前必须申请复议,这种告知是否合法?为什么?

4.分析一下这种情况下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5.如果被告败诉,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请回答:

问题:

1.大厦业主委员会应该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2.分析建筑物业主委员会的原告资格,并说明理由。

3.如果市房管局在答复中告知申请人不服其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前必须申请复议,这种告知是否合法?为什么?

4.分析一下这种情况下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5.如果被告败诉,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参考答案

1.建筑物业主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房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申请的市房管局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建筑物业主委员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申请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说明;(3)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2.建筑物业主委员会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资格没有严格要求。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就有资格提起行政诉讼。

3.不合法。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规定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其申请作出的决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复议前制度不适用于相对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4.本案是一起因被告拒绝公开政府信息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市房管局对其拒绝提供建筑物业主委员会申请的依据和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说明理由的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5.法院应当依法判决被告限期公开建筑物业主委员会申请公开的相关信息。

分级标准

1.建筑物业主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房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申请的市房管局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2分)建筑物业主委员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申请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说明;(3)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3分)

2.建筑物业主委员会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2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资格没有严格要求,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就有资格提起行政诉讼。(3分)

3.不合法。(2分)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没有规定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其申请作出的决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分)因此,相对人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时,不适用复议前制度。(2分)

4.本案是一起因被告拒绝公开政府信息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3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市房管局对其拒绝提供建筑物业主委员会申请的依据和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说明理由的行为负有举证责任。(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