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科的一些名词解释

浪漫芭蕾(1832 ~ 1876)浪漫主义文学思潮起源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巴黎。现实生活中的战争和苦难不仅没有消磨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反而促使这一流派的艺术家创作出大量不朽的作品,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表现神秘的超自然境界来传达人。在这一时期的芭蕾中,大部分都是不切实际的爱情,比如仙女(1832)、吉赛尔(1841)、帕基塔(1846)、海贼(65438)。“巴黎”和“芭蕾”就这样结下了不解之缘,当时的芭蕾学校有几百所。法国学校对芭蕾历史的最大贡献是首次引入了轻盈飘逸的脚尖舞技术。作为瑞典-意大利后裔,法国芭蕾巨星玛丽·塔里奥妮因出演了父亲菲利普·塔里奥尼(filippo Tarioni)专门为她打造的“浪漫芭蕾处女作”《仙女》而载入史册,登上了巴黎歌剧院华丽的舞台,开创了“白裙芭蕾”的新纪元。《吉赛尔》作为“浪漫芭蕾的悲剧杰作”,将浪漫芭蕾的“童话爱情”主题及其轻盈优雅发挥到了极致。其中,法国诗人、舞蹈评论家西奥菲勒·戈蒂埃(Theophile Gautier)创作的剧本引人入胜,法国作曲家阿道夫·亚当(adolphe adam)创作的音乐令人耳目一新。两位法国编舞Jean Coralli和Jules Perot在第一、第二幕中所创造的好剧好舞,足以感天动地。浪漫主义芭蕾是法国流派芭蕾的繁荣时期,其总体特征和整个法国文化一样,可以用高贵典雅、严谨规范、轻盈飘逸、浪漫主义来形容,具有典型的浪漫主义艺术特征。由于法国出生的芭蕾舞家族Bournonville的传播,这些特征很快在丹麦这个北欧国家生根、开花并产生结果。即使在法国芭蕾没落的时候,它依然发扬光大,逐渐形成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丹麦学派,这个学派是从法国拿来的。

舞蹈形式与舞蹈文化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中,舞蹈与人类生存的现实一直有着本质的联系,舞蹈与人类学也有着悠久的相互关联的历史。闻一多先生用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对什么是舞蹈作了精辟的解释:“舞蹈是对生命感悟最直接、最充实、最强烈、最尖锐、最简单、最充分的表达。”实质上,这篇著名的论文是闻一多先生在一个客观的人类学视野中,通过舞蹈形式来分析和透视舞蹈的本质内涵。他的思考角度是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解释“舞蹈是什么”这样一个哲学命题。根据澳大利亚流行的科罗波利舞,他进一步得出结论,世界各国的原始舞蹈都具有“生命机能动员”的特点。应该说闻一多先生对文化人类学的探索,对我们理解舞蹈的文化原理很有帮助,我们看到了最接近生命本能的文化。毫无疑问,舞蹈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人类借助舞蹈,将想象的、概念的、综合的文化因素,变成视觉的、象征的舞蹈形式,来接力我们对生命和自然规律的理解。从这个角度来看,任何形式的舞蹈都是由其文化因素决定的。理解和分析这些舞蹈形式对我们来说很重要,但更重要也最难理解的是这些形式背后的东西。前几年我和几个日本文化人类学家去西藏考察萨迦派的喇嘛跳神。平心而论,如果只从舞蹈形式上欣赏萨迦的跳跃,可能是一种低消费的艺术审美,很难从形式上找出动态特征。手势极其缓慢,结构和情节都是仪式化的,一个又一个佛神用自己的方式进行着仪式性的仪式。局内的观众是那么的虔诚和崇拜,而局外的人真的需要耐心从头到尾看完整个舞蹈。但文化人类学家看到的是巫术与艺术、神学与美学、神性与人格的关系,是一种文化模式,是一种可验证的历史、社会、宗教、民俗的文化观念。也许萨迦人并不认为他们在跳舞或者从事任何跳舞活动。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在活着的时候,理解生死幻觉,认识到得救的迹象。在这里,跳跃不是一种艺术形式,而是一种心灵的表达。舞蹈的情感,舞蹈的节奏,舞蹈的构图,在这里已经没有更多的价值和意义。真正的价值和意义在于,他们必须跳,而且跳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在文化人类学领域,舞蹈是一种文化符号,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首先,它是一种显性的媒介和载体。可能是最民族、最地方、最民俗、最被当地人认可的。另一方面,是这种文化形式所蕴含和体现的隐性文化价值和意义。在这里,形式和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因为文化因素形成了特定的形式,而形式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文化。文化人类学的结论是,一定的文化意义是通过一定的艺术元素传播的,艺术形式反映了一定的社会行为和社会结构。并进一步回答艺术形式的文化特征是什么,它体现和负载了什么文化意义,为什么要制作和使用等等。

第二,收集风和实地调查

文化人类学的舞蹈研究有其独特的地位,不同于舞蹈艺术家的角度。一般来说,舞蹈艺术家注重艺术和审美意义,而文化人类学家则注重对其文化意义的探讨。然而,在两个不同的领域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深入民间收集民歌和资料。但艺人去民间采风,往往注重的是舞蹈本身。如表现形式、语言符号、象征意义、风格、魅力、形式等。,较少研究和观察舞蹈以外的其他文化现象。文化人类学家的田野工作概念相当广泛,他也探讨艺术家关注的问题,但他对艺术的关注是全方位的。他的研究对象不仅仅是作为艺术的舞蹈,而是整个社群中各种文化现象和舞蹈的交织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文化人类学在描述和分析一种文化现象时,强调把研究对象放在整个文化中去观察和理解,要求把这种文化行为的结构和功能,以及整个文化与某些文化的关系集中起来进行深入细致的田野调查。文化人类学认为,社会文化的每一部分(制度、观念、生活方式、生态环境等。)密切相关。目前,散落在中国的各民族民间舞蹈,除了一些独立的形式和表现形式之外,已经在人们的深层意识和社会心理机制中沉淀了几代人,其文化包容量是非常复杂和深刻的,仅从舞蹈这一学科来研究可能显得贫乏和单薄。因此,研究方法应该是一种新的、综合性的、跨学科的、边缘性的多学科研究。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的最大特点是深入田野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因为田野调查可以为人类学家提供在特殊生态环境下人们特殊文化行为的内在认识,通过深入观察和访谈记录和收集第一手资料。舞蹈是人类最早的文化现象之一。舞蹈是原始人类生命情感最丰富的表达,是原始社会一种升华的朴素生活。舞蹈随着原始人类身体的进化而发展,作为一种发达的肢体语言,重新组合了人类的原始社会。

严格来说,是有意识地把舞蹈作为审美对象,同时又有意识地把舞蹈作为塑造人类自我形象的艺术手段的一种舞蹈现象。要理解作为审美对象的舞蹈,一方面需要理解具有自然历史文化的舞蹈,另一方面需要理解舞蹈美学的动作协调和动机发展原则。本书没有罗列舞蹈艺术作品的形象塑造和形态演变,而是通过对舞蹈艺术作品的典型分析,帮助读者进入舞蹈美学的大门...

舞蹈诗

之所以是“诗”,是因为它的动态表达具有诗的节奏和意象。“舞诗”的创作,说到底就是“组合动态意象创造环境的活动”。也就是说,“意象”作为诗歌艺术的最小单位,也是舞蹈诗歌的最小单位;在舞蹈诗中,抒情的动态应该让位于审美意象的动态。大型舞蹈诗中,作为最小艺术单位的“意象”应该从属于整体“意境”的创造;因为意象侧重于与单个物体或事件相关联的动态,而意境侧重于整个舞蹈诗的意境和境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舞蹈诗”看作是“动态意象组合的环境营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