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2002陕西省城市社区2000名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为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2012〕27号)精神和《陕西省201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仅限各区及韩城市社区服务站,共2000人(各区市招聘计划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年龄18(1994 10 10月1之前出生)至40(1972 10 10月1之后出生)的陕西户籍公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少年管教的;

2.有尚未查明的犯罪嫌疑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

5.法律法规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第三,就业待遇的期限

(1)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津补贴和定期薪酬三部分组成。

1.基本报酬:按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学历的(高中毕业转业军人)月薪1000元,本科学历月薪1300元,研究生学历月薪1800元。

2.天津补贴:由工作补贴、生活补贴、职称补贴三部分组成。

工作津贴:每人每月700元。

生活补助:每人每月500元。

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职称补贴。

3.固定年限报酬:在社区工作每满一年,从次年起每月增加固定年限报酬15元。

(2)社会保险

城镇社区专职人员的社会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按照各市制定的政策执行。

(3)其他待遇

冬季取暖和夏季防暑降温补贴参照地方标准执行。鼓励社区专职人员参加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对依法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给予额外岗位补贴。主任每月900元,副主任每月600元,委员每月400元。

四。招聘程序(9月至2月底)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审批和公示、聘用和培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10月9日10至6月10)

1.注册时间

2012年10月9日0时至2012年10月4日24时。

2.注册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

3.注册程序:

1)提交申请。

考生可于2012年10月9日0时至14年10月9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区(市)进行报名,不允许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报名系统将于6月14日24:00后关闭,报名者无法再次报名。

2)资格审查和成绩查询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8:00至2012年10月5日6:00。

招聘单位所在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应在考生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完成。对初审未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如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考生补充。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应及时到陕西人事考试网()下载《2012陕西省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审批表》,打印在A4纸上留存,作为进入面试后的资格审查材料。65438年10月9日8:00至65438年10月4日24: 00期间,已报名但资格未审核的人员,可报其他区(市)。

3)注册确认

笔试合格的考生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65438+2002年10月15日24: 00。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可以减免考试费。资格审查合格后,需要减免考试费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于15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Xi安西五路83号,电话:029-87447652)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也可向报考职位所在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减免费用,经审核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10月7日0: 00至10月9日165438+24: 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11.06.438+0.00)

笔试主要内容依据《2012陕西公开招聘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大纲》。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在全省统一时间进行,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可于10月20日24: 00起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陕西民政网,电话165438。

(3)奖金计划

1.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的现有社区居委会成员或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成员笔试成绩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10分;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在陕西民政网()下载并填写《2012陕西省招聘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加分申请表》。符合第一项条件的,还应提交《陕西省招聘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加分证明》(从陕西民政网下载);符合第二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

考生应于11+17: 00前将《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地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区(市)社区办审核同意后,于10月5日117: 00前将奖金申请表报市社区办审核,市社区办将奖金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理由在市级报刊、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人选,由市社团办审核确定,最终名单于116+17前报省民政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宣布进入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区(市)招聘计划中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 3比例的,由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招聘意见,报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10月23日165438+12,面试人员名单在陕西民政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165438+10月下旬)

面试前,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资格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报名表。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全封闭方式进行,满分100。考题由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面试工作由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民政网站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并列最后一名面试的,同时进入面试;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且在体检名额中并列最后一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

(6)体检和考察(65438+2月初)

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区(市)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1:1。

体检由各区(市、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检验工作。各区(市、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察,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和纪律观念。

凡在笔试、加分、面试、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审批和公示(65438+2月中旬)

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检查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陕西民政在线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8)就业与培训(65438+2月下旬)

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收到录用通知的考生,到所在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报到,并在1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对于缺额,可在1个月内按总分依次递补。

各区(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岗前培训。并在65438+2月31前,将选调人员分配到社区工作。

本次招聘考试考生可参考2012陕西省公开招聘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大纲和2012陕西省公开招聘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考试辅导教材。考生可在各市、区(县、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区县民政局)预订和购买。

联系电话:(029)87291648,87292175,87291646。

陕西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5日

2065438+2002年各设区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

1.Xi安(1050):新城区160,北林区160,莲湖区200,雁塔区190,未央区130,灞桥区60,阎良区30。

2.宝鸡市(194):金台区83,渭滨区98(含高新区15),陈仓区13;

3.咸阳市(175):秦都区115,渭城区60;

4.渭南市(130):临渭区(130);

五、铜川市(100):王一区40,耀州区15,印台区30,新区15;

6.延安市(44):宝塔区44;

7.榆林市(50):榆阳区50;

8.汉中市(40):汉台区40;

九。安康市(100):汉滨区(100);

X.商洛市(44名):商州区44名;

Xi。杨凌示范区:23个;

十二。韩城市: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