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校园暴力的违法行为?
当行为人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实施校园暴力达到一定标准时,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校园暴力可以构成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1,过失致人死亡罪;
2.故意伤害罪;
3.侮辱。
校园暴力的行为有哪些,如下:
1,称受害人为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的反复人身攻击。拳打脚踢、掌掴、磕碰绊倒、揪头发;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被害人的个人财产、课本、衣服等。、损害或通过它们嘲笑受害者。
4.欺负者明显比受害者强,欺负发生在受害者没有保护好自己的时候。
5.散布关于受害者的负面谣言和流言蜚语。
6.恐吓或强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做的事,并威胁受害者服从命令。
7、让受害者陷入困境,或使受害者招致惩罚。
8.诽谤、嘲笑或贬低受害人的外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庭或他人。
9.党派性:孤立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勒索:勒索钱财或货物。
11.画侮辱性的图,写侮辱性的话。
12,网络霸凌,即在博客或论坛上发表带有人身攻击的评论。
概括起来,校园暴力犯罪的主要表现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有时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犯罪主体一般是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学生等犯罪主体。校园暴力可以构成以下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46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处理。被害人通过信息网络告知人民法院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