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法律解析:环境公益诉讼是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公益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者不作为,导致公众利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维护公众利益的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的利益属于社会,诉讼成本应由社会承担。所以原告起诉时可以缓交诉讼费。如果原告败诉,为了防止诉权的滥用,原告仍应支付诉讼费。如果被告败诉,判决应该由被告承担。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