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金额!首套房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江门公积金新政即日起实施!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6次全体会议上获悉,为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根据我市公积金资金和房价情况,2020年3月16日起,我市将提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调整后,首套房员工1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员工2人及以上最高可申请60万元。
一个二套房员工最高可申请25万,两个及以上员工最高可申请50万。
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棚户区居民改造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的,提高贷款额度标准不变。
2020年3月16日前已批准但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据悉,《江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于206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将于2020年3月31日到期。当日,会议审议了新的《管理办法》,于4月1日正式实施。
与新《管理办法》相匹配的,还有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自1年4月起,我市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如下:
职工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职工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距退休年龄的月数。
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余额时,不包括最近6个月的逾期金额(异地转移逾期金额除外)。职工贷款额度计算结果高于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按最高贷款额度核定。两个及以上职工购买同一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为每个职工贷款额度之和,但不得高于我市最高贷款额度。
目前我市实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是职工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至法定退休年限×2。
记者检索资料发现,该公式自2005年实施以来一直在修改,但计算方法基本相同。在修改方案确定之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省其他城市的额度计算公式进行了调研。经过比较,决定借鉴广州等城市的做法,修改我市现行的计算公式。新公式不仅考虑了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还考虑了年龄、月供等因素,有利于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的年轻人。
年龄较大的职工,还可以通过公积金账户的存款余额积累,增加贷款额度。
江门住房公积金年报2019发布。
全年个人住房贷款1,61.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江门住建局还公布了江门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报告。
公告显示,2019年,全市缴纳住房公积金536438亿元。2019年末存款总额469.73亿元,存款余额12.08亿元。当年新增开户单位728家,新增从业人员61.400人。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有7家,与去年持平。
提取:2019年,全市1516万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5.69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85.22%。2065438+2009年末,累计提取金额348.93亿元。
贷款:2019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00笔1618万元,收回12.68万元。2019年末,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万笔,贷款余额6543.8+095.94亿元,占存款余额的89.65%。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4家,比上年增加1家。
融资情况,2019,无融资。2019年末融资总额65438+3900万元,余额0亿元。
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1555万元。
资金运用:2019年末,资金运用率为89.65%,比上年下降3.19个百分点。
附:江门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报告全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现将江门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24人,2065,438+09年召开65,438+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有:关于江门市2065,438+0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指导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江门市2065,438+08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江门市住房公积金年报2018,江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指导方案2019,修订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暂行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下设五个科室、五个管理部。职工84人,其中在编43人,不在编41人。
二、企业经营
(1)存款:2019年新增开户单位728家,实收单位5892家,同比减少1122家;新增从业人员61400人,实缴从业人员4011000人,净增从业人员2.46万人;存款金额53,665.438亿元,同比增长8.49%。2019年末,存款总额469.7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88%;存款余额6543.8+02.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7.02%。
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有7家,与去年持平。
(2)提取:2019年提取金额45.69亿元,同比上升6.83%;占当年存款的85.22%,比上年下降65,438+0.32个百分点。2019年末总回笼金额348.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7%。
(3)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为25万元,双(多)缴存职工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的,单缴职工最高增加3万元,双(多)缴职工最高增加6万元;棚户区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单缴职工最高增加5万元,双(多)缴职工最高增加65438+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00笔,金额161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6.79%和21.57%。其中,市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00笔7.08亿元,新会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000笔3.55亿元,泰山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00笔102万元,开平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00笔160万元,鹤山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元。
2019年收回个人住房贷款1268亿元。其中市区486.5438+0万元,新会管理部3.07亿元,泰山管理部654.38+0.47亿元,开平管理部654.38+0.63亿元,鹤山管理部654.38+0.01万元,恩平管理部0.69亿元。
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发放8.7万笔,贷款余额6543.8+095.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3%、9%和3.3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89.65%,比上年末下降3.19个百分点。
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4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发放,未收回。2019年末,累计项目贷款3.3亿元,余额0亿元。
(4)购买政府债券:2019年度无购买、支付、转让、回收政府债券(记账式或凭证式)。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与上年末持平。
(五)融资:2019年无融资。2019年末融资总额65438+3900万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555万元。其中活期存款0.05亿元,定期存款1年以下为801万元,1年以上为65438+2600万元,其他(协议、通知存款等。)为人民币6.23亿元。
(七)资金使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存款余额的89.65%,比上年末下降3.1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1)业务收入:2019年实现业务收入371,536,5438+0.9万元,同比增长5.43%。其中市区654.38+050.4726万元,新会管理部8407.53万元,泰山管理部465.438+0.7064万元,开平管理部4532.66万元,鹤山管理部2766.78万元,恩平管理部2228.32万元。存款利息2494.8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658.3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度,业务支出216488400元,同比增长6.08%。其中市区8796.23万元,新会管理部4875.77万元,泰山管理部2446.06万元,开平管理部2554.69万元,鹤山管理部1655.2万元,恩平管理部1320.8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7808400元,归集费19280400元,委托贷款费172211000元,其他2178500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55043600元,同比增长4.54%。其中市区6251.04万元,新会管理部3531.76万元,泰山管理部1.72458万元,开平管理部1.97797万元,鹤山管理部1.654.38+0.065。增值收益率为65,438+0.32%,比上年下降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贷款风险准备金349.82万元,管理费用17264700元,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4280700元。
2019年财务管理费17607700元。金融城廉租住房(公共* * *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928500元。其中市中心向市财政局缴纳4781.29万元,新会管理部向新会区财政局缴纳321.07万元,台山管理部向台山财政局缴纳1.6065万元,开平管理部向开平财政局缴纳1.8308万元,鹤山管理部缴纳865.52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08293.33万元。累计补充资金116701.21万元,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其中市区提取40743.56万元,新会管理部提取26831.97万元,泰山管理部提取1.44588万元,开平管理部提取1.7665.438+0.50万元,鹤山管理部提取1.0642万元,耶。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度管理费用支出17283400元,同比增长2.5%。其中,人员支出935.69万元,公用支出7601万元,专项支出71.664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96.38万元,其中人员394.64万元,分别为31.1.3万元和57061.00万元。新会管理部管理费用654.38+0.964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54.38+0.246万元、6.7万元、656.5438+0.7万元;泰山管理处管理费用171250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287800元、61300元、363400元。开平管理部管理费用654.38+0.38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54.38+0.0094万元、8870万元、2.893亿元;鹤山管理处管理费用654.38+0.462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54.38+0.3633万元、8.79万元、654.38+0.1.6万元;恩平管理处管理费用79.2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0.4万元、14.39万元、14.4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态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3,887,5438+00,000元,逾期率0.36‰。其中市区0.26‰,新会管理部0.52‰,泰山管理部0.3‰,开平管理部0.82‰,鹤山管理部0.01‰,恩平管理部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度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49.82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8293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占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为3.5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建设贷款:2065438+200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动词 (verb的缩写)社会和经济利益
(1)存款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从业人数、存款金额减少16%,分别增长6.52%、8.49%。
存款单位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31.53%,国有企业占9.32%,城镇集体企业占5.91%,外商投资企业占7.9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68%,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占6.53%,其他占65438。
在受薪职工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32.37%,国有企业占13.15%,城镇集体企业占2.47%,外商投资企业占20.7%,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28.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占2.21%,其他占0.35%。中低收入占95.13%,高收入占4.87%。
新开业职工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14.24%,国有企业占6.89%,城镇集体企业占3.02%,外商投资企业占23.3%,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46.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72%,其他占0.37%。中低收入占99.28%,高收入占0.72%。
(二)提取业务:2065438+2009年,1516万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5.6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7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8.48%,出租住房占1.17%,其他占0.0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21%(退休及退休提取占10.2%,出境定居占0.29%,其他占4.72%)。
从业人员中,中低收入占91.2%,高收入占8.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度支持职工购房53.2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含公众公司贴息贷款)市场份额为8.26%,较去年末下降0.99个百分点。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省住房利息支出30347.99万元。
职工贷款户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占15.18%,90-144(含)平方米占79.21%,144平方米占5.61%。86.9%买了新房,13.1%买了二手房。
在员工贷款人数中,单笔存款员工申请贷款占43.44%,双笔存款员工申请贷款占56.07%,三笔及以上存款员工申请贷款占0.49%。
贷款从业人员中,30岁以下31.95%,30-40岁42.26%,40-50岁22.06%,50岁以上3.73%。84.37%首次申请贷款,15.63%第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中低收入占85.72%,高收入占14.28%。
2.非现场贷款:2019年发放非现场贷款706笔20778.6万元。2065438+2009年末,非现场贷款发放总额1137548万元,非现场贷款余额69361.31万元。
3.公交企业贷款贴息:2019年,发放公交企业贷款贴息7笔,共计237.5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7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21651.000万元。2019年末,共向公众公司发放贴息贷款675笔,贴息总额5164200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试点项目3个,贷款金额3.3亿元,建筑面积183200平方米,可解决232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问题。三个试点项目的贷款资金已经发放,贷款本息已经还清。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革命公司贴息贷款、项目贷款、住房消费提款之和与当年存款之比为102.48%,比上年提高1.94个百分点。
不及物动词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受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变化情况。
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和执行情况。
1.当年存款政策调整。
2065438年6月19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经字[2019]37号)。从7月19开始,2065438上线。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不能超过规定限额。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1550元,上限为19413.24元。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在上限和下限之间的,按实发放,高于缴存基数上限的,按实发放。
2.当年贷款政策调整。
2019《江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暂行办法》修订。2019 4月11发布修订后的办法,6月1日正式实施。
7月19,10,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3 .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未调整,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未调整。五年(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至三十年(含)贷款年利率为3.25%。首套房贷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准,二套房贷利率以同期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为准。
(3)当年服务改进。
1.访问粤港澳大湾区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2019年10月,11我市接入粤港澳大湾区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互通。截至2019年底,我市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公积金信息共享平台共办理135笔交易。
2.增加服务网点。截至2019年末,全市银行服务网点91个,比年初增加26个。267家银行服务网点受理公积金贷款,比年初增加3家。
3.推出“秒批”服务。201119年10月,推出退休提取公积金等五项智能公积金服务,职工在我市建设银行229台智能ATM机自助办理业务,系统智能“逐批”办理,无需人工干预。截至2019年末,通过智能柜员机为员工办理退休取款71笔,开具个人存款证明572张,修改信息336条。
4.在线自助打印服务。2065438+2009年9月,个人存款证明自助打印服务在杜乔窗口自助终端上线,全市467个杜乔窗口自助终端提供7×24小时服务。截至2019年底,通过自助终端为员工发放证书3025张。
5.增加查询渠道。在支付宝城市服务和建行智能柜员中,推出了“刷脸”查询住房公积金的功能,查询渠道扩大到7个。
(4)当年信息化建设。
1.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业务监管。
2.实现与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直连,为简化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流程奠定了基础。
3.江门住房公积金双标系统通过国家安全等级三级保护测评,资金和账户信息安全得到保障。
(五)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9,受理员工投诉279件,结案9件;发出《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256份;法院受理了四起强制执行案件。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形。
没有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6日
文章来源:江门日报、江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