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合同法,真题级答案

回答

(1)甲公司与乙公司以甲公司名义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故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一人一票、全体合伙人过半数的表决方式。

①乙方的质押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普通合伙人B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无效。

②丙方的质押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有限合伙人C的质押是有效的,因为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人以财产份额质押。

(3)①普通合伙人A、B、G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企业A处取回的654.38+20万元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4)甲、乙、庚三方认定企业A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违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只有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应当转为普通合伙。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在企业A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C当然会退出,只剩下企业A中的普通合伙人,企业A要转为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