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文物的价值?

文物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是文物本身所固有的。一般来说,文物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文物的功能是文物价值的具体体现。文物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教育、参考和为科学研究提供信息。文物的价值和功能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深化的。文物的作用取决于文物的价值,所以文物的作用会随着人们对文物价值认识的深入而变化。有时,同一件文物的价值会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通常不会改变或减少其固有价值,而是增加了新的价值。这只会在特定条件下发生。

文物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都具有时代特征。所有的文物都有历史价值。不同类型的文物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生活和自然环境。各类文物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反映了社会的变迁、科技的进步,以及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变化。总的来说,文物是帮助人们了解和还原历史原貌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于没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古代史,成为人们了解和认识这一历史阶段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据。

历史文献和文物是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它们可以相互印证,进行比较研究,促进历史科学的发展。由于历史文献的作者和编者往往受到时代和自身认识甚至主观偏见的限制,不可能全面、科学地记录当时所有的社会现象和历史事实。文物是历史长河中突破时空限制的幸存者,是解释当时历史的具体而真实的实物见证。它可以确认历史文献的正确记录,纠正错误,弥补缺失的记录。恩格斯在《论日耳曼民族古代史》中指出:“在塔西佗和托勒密之后,关于日耳曼尼亚的形势和事件的文字史料就中断了。然而,我们获得了一系列其他更清晰的史料,即许多可以归入我们所研究的时代的古代文物...托勒密的证明在哪里中断,接下来就可以证明出土文物了。”这充分说明了文物在补史中的重要作用。但是,文物的史料价值并不仅限于其证明历史、正史、补史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文物反映了当时人类的各种活动,不仅反映了人类活动是如何进行的,还反映了这些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效果。

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而这些文化传统往往成为人们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精神支柱。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文物反映了他们长期的心理素质、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等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文物是民族文化的象征。因此,文物能够对一个国家及其各族人民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鼓舞作用,这也是文物价值的重要内容。

通过科学研究来认识文物的价值,通过教育手段来实现发挥文物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文物直观、生动、形象,其教育功能和感染力是其他教育手段无法替代的。当中国人民面对着凝聚着先辈们劳动和智慧的丰厚历史文物,看到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惊人的创造力,看到他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方面的诸多辉煌成就,必然会激发起为振兴国家而奋斗的巨大爱国热情。因此,文物成为对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同时,利用文物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文化交流,也有利于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在各类文物中,有大量具有艺术价值的文物。这些文物不仅包括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作品,而且远在人类早期活动中就有了具有审美意识的艺术创造和萌芽。在欧洲发现的旧石器时代洞穴壁画和象牙或动物骨骼雕刻被称为“洞穴艺术”。在中国原始社会,当人们为自己的生存制造具有实用功能的工具和器皿时,他们也诞生了艺术。这些工具和器皿在造型和装饰上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比如彩陶纹饰,既有写实的形象,又有水纹、涡纹、三角形等抽象的几何图案。虽然对这些纹饰的变化及其反映的社会内容和意识形态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释,但毕竟是以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以后青铜器的造型和图案,还有各个时代的陶瓷,各种不同质地的装饰品,工艺品等等。,都有艺术价值。即使是用于居住或其他目的的建筑,如宫殿、寺庙等,也注重实用功能,努力满足人们对美的要求,形成建筑艺术,这些都是艺术史研究的重要资料。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它们也能为人所欣赏,以美激励人,享受美,丰富人的精神生活。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艺术创作,只有继承自己的文化艺术传统,创造出具有民族形式的文化艺术,才能容易地、心甘情愿地被人民接受。在中国丰富的古代文物中,有大量精巧多彩的艺术珍品,是人们认识和了解中华民族文化艺术传统的重要资料。因为各种传统艺术形式,虽然在文学中有所描述,但都不可能有具体的形象。只有文物才能生动地展示各种传统艺术形式。如果没有各个时代遗留下来的绘画、雕塑和古建筑,我们就无法真正了解中国古代艺术这些传统形式的特点。因此,这些文物可以为今天的艺术创作活动提供有益的借鉴。充分发挥文物在这方面的作用,是今天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创造社会主义和民族新文化的必要条件之一。文物也是古代科技遗产的宝库。文物的科学价值主要是指文物所反映的科学技术水平,体现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科学中的价值。各种文物都是人们利用当时可利用的材料和掌握的技术创造出来的。它们从不同的侧面标志着它们产生的历史时期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和利用程度以及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商代的大量青铜器和战国的大量铁器分别标志着这两个时代的整个社会生产力和科技水平。河北藁城和北京平谷刘家合出土的商代铁边铜钹虽然使用的是天然陨石,但毕竟与铜有质的区别,说明早在公元前14年商代人就已经开始认识金属铁,加热锻造后制成器。这些文物既有历史价值,又有科学价值。中国古代有许多重要的科技成果,失传已久,但在今天出土的文物中重新发现,如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的木质建筑构件,将中国榫卯技术的应用提前到了七千年前;河南淅川春秋楚墓和湖北睢县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铜器表明,我国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成功应用了失蜡精密铸造技术。汉初甘肃天水放马滩出土的书写纸表明,这种已知的、中国发明的最理想的书写材料,早在公元前2世纪初就已有一定的成熟度。河南荥阳汉代冶炼遗址发现的与现代球墨铸铁相似的标本表明,当时已经掌握了不同于现代工艺并达到同样效果的高强度铸铁工艺。

大量与科技有关的出土文物,为天文、地理、冶金、农业、医学、纺织等领域的专题史研究提供了丰富而重要的资料,打破了许多传统观点。这些新发现的文物让研究科技史的学者不得不考虑重写一些专门的历史,可见不断发现的文物对推动科技等专门历史的研究有多么重要。文物的科学价值不仅体现在文物本身所反映的科技水平上。有些文物不能反映当时的科技,但反映了当时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或生态环境的关系。通过对这些文物的调查,我们可以了解几千年来自然环境或生态环境的变化,这些文物也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中国文物考古工作者利用考古手段,通过一些古建筑、古遗址、古墓等文物,调查历史地震、古水文、沙漠变迁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文物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

文物的价值和作用不仅表现在对具体文物的研究和对个别方面个别问题的解释上,更重要的是综合微观研究的成果,从宏观上研究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社会关系,从而从不同侧面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通过文物反映的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历史状况,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关系和相互作用的演变规律,利用人们不断认识的客观规律,自觉主动地协调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推动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文物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是文物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从1795到1911年,国家文物局将文物出境限制推迟116年,这是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首次调整相关规定。对于收藏者来说,这种调整意味着什么?

最近,各种报纸报道了一则关于国家文物局大幅增加文物出境限制的新闻。消息称,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表示,根据即将出台的新文物出境标准,个人

文物出境禁令的下限将由原来的1.795年移到1.91.654,38+0年,也就是1.654,38+6年后。消息一出,艺术收藏界议论纷纷。许多人认为这是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对文物出境标准的第一次重大调整。据说新标准正在审批阶段,很快就会实施。那么,这样一个文物出境规定的调整,是否会对艺术品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国家文物局想修改什么?

很多媒体在提到文物出境法规调整时,不约而同地使用了“新标准”一词,称旧标准已经执行了近50年。但是,很多人不明白,中国实行了50年的“旧标准”是什么。为什么国家在这个时候调整这个已经执行了50年的“老标准”?准确地说,所谓标明出境下限年代的“旧标准”名为《文物出境鉴定参考标准》,颁布于1960,12年7月,距今约47年。

2005年6月5日至2月,国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根据通知及相关精神,2006年国家文物局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在文物进出境管理上。

今年,国家文物局将文物进出境工作分解为三项任务,其中第一项是进一步完善文物出境鉴定参考标准,另外两项是进一步规范文物进出境机构管理和鉴定机构、制度、人员。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将出台新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和文物出入境审核管理办法。新的《文物出境审查标准》公布后,《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将废止。从这项工作重点的部署可以看出,2006年,国家文物局希望在文物出境鉴定管理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正式向新闻媒体透露了新标准的修订信息,这意味着国家文物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拿出了他们的工作成果。从单霁翔披露的内容来看,这一成果中最重要的一项调整是对个人携带出境的年龄下限进行了修改,即从1795年修改为1911年——对清代中晚期的文物价值进行了新的认定。

据有关专家分析,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标准起草时,对部分文物的认识和价值程度与今天是一致的,但也有一部分因为历史发展而发生了变化。刚开始可能会觉得很普通,现在已经很少见了。随着形势的这种变化,退出限制期向后移是合乎逻辑的。有着30多年文物工作经验的天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告诉记者:“在国外一些国家,如欧美国家,其文物出境的年龄下限一般为100年,这自然是与时俱进的。国家文物局的调整应该说是接近国际惯例的。事实上,中国一直重视历史文物的保护,政策调整一脉相承。和原来的规定一样,1795之后对部分文物没有限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分文物越来越受到重视,管理也越来越严格。比如1987之前,这些文物还是由外贸工艺品公司经营,可以在国外买卖。1987之后,国家把这部分文物交给了文化局,由文物商店管理。当时天津上交的文物有几百万件,文物商店直到现在还在经营这些文物。”

天津市文化局文物处石军女士负责文物出境鉴定工作。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出台新的出境标准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保护文物,避免流失。因为之前1795到1911的一些文物是可以放出来的,半个世纪以来这个时期的文物很多,现在博物馆还不能收藏这个阶段的文物。特别是嘉庆、道光时期的一些文物,其加工制作延续了乾隆时期的工艺和制度,因此也有不少传世精品。”新标准变化在哪里?

如果只是从一般意义上来看,文物出境下限的年龄调整是比较大的,覆盖面也比较广。看似退出标准的修改会同时对各类文物艺术品产生很大影响,其实也不尽然。

按照业内通常的说法,中国的文物出境限制从一开始就非常严格,甚至在近50年前就有。

原来的退出标准有两种不同的限制。第一种叫“禁止出口”,意思是无论什么年代,如果其珍贵性和特殊意义达到一定程度,就不允许出口;二是根据不同文物的分类,按年代设置门槛。这样,年代就成了衡量某些文物能否出口的重要标准。

在原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中,有三个年龄门槛,分别是1949、1911和1795,其中门槛为1795的文物只是一部分,原标准是在年龄中设定的。如果分析一下收藏者最关心的收藏项目,就能更清楚地看到这一限制的具体影响。以瓷器为例,原来的规定是1795之前的文物不出口,同时规定历代官窑和私钱制品不出口。新标期后移,受影响的其实是清末民窑。对此,刘认为,从1795开始,历代民窑都有很多精品,有很多业内公认的好东西,所以新标准的影响可谓严重。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彭青云说:“全社会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薄弱,亟待提高。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说到文物被毁,李雪芹也很痛心。他说:“舆论应该在宣传和监督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政府和媒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文物的价值,知道这些文物对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明白文物是老祖宗留给我们民族的同一个财产,一旦被破坏就再也无法恢复。如果全社会对文物的价值和保护有高度的认同,那么文物的破坏就不会轻易发生。”[详细]

作为国家文物行政部门的官员,何指出:“文物部门要大力宣传文物法,主动宣传。让社会意识到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破坏文物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尤其是文物丰富的历史文化名城,在这方面的责任更大。”

100年前,甘肃敦煌莫高窟的珍贵文物被偶然发现。然而,由于缺乏及时的保护,成箱的珍贵敦煌文献,如卷轴、丝绸、绘画和雕塑,被欧美考古学家和冒险家运回中国。今天,许多敦煌文物只能在外国博物馆看到。

胡适曾说,认一个“古”字,和找一颗星星一样重要。我们曾经是一个崇拜和尊重古代的民族,但有时我们对文物冷漠到令人不寒而栗,甚至破坏和连根拔起,这不需要追溯,也发生在短暂的历史中。关于一些中国人对文物的态度,鲁迅先生曾痛心疾首地说,知道做什么的是偷,不知道做什么的是烧。

文物见证了历史和文明,回答了“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怎么生活的”这样的大问题。通过历史文物,我们可以重建失去的社会场景和社会情绪。因此,它已成为世界各国所敬畏、高度珍惜和必须保护的知识。法国前总理若斯潘曾在访华时说:一个民族文化的丧失,就意味着这个民族文明的终结。在他和大多数法国人眼里,文化遗产是民族文明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说,“福建用装甲车护送甲骨文等54件国宝”并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忽略的新闻。据悉,9月10,新石器时代玉龙、商隐遗址甲骨文、汉代金玉衣服等54件(套)国宝从北京运往福州,福建仅用省内两辆装甲车为这些国宝提供了最高规格的护送。在此之前,湖北省博物馆内的文物进行了搬迁,有关方面也对文物安全进行了周密全面的规划,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这些举措反映了我们对待文物态度的一种良好趋势,也是保护文物、拒绝庸俗经济学的观念在现实中的一种投射。

对历史文物采取什么态度——是把它当作普通的东西还是“国宝”,是把它当作破旧的东西处理掉还是崇敬和捍卫——是衡量一个现代公民的重要标准。如何保护文物,如何保存这些脆弱的历史碎片,是衡量国家现代化的标尺,是一个民族所能达到的精神高度。如果我们只关注现在而不关注历史,只关注经济利益而不关注精神层面,我们肯定不会走得很远。近年来,随着各种文物保护法的颁布和相关公民教育的开展,此前对文物价值视而不见的烧砸文物现象已不复存在。但是,如果我们把以甲骨文、金律宇易等为标志的文物概念延伸开来。到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亭台楼阁、风景名胜和待鉴定的历史文物,广义的文物保护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那些已经进入或没有进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景点和景观,正在经历过度的商业开发;一些城市的古建筑和名人遗迹也面临着省略前期程序拆迁的风险。前段时间国内某地理杂志也发表文章说,为了旅游和经济发展,越早挖掘甘岭越好。整篇文章没有提到我们的技术保护水平是否足够发达,以保证那些重见天日的珍贵文物不被风侵蚀破坏。

在文物保护问题上,我们相信历史和时间,一切言行都会受到历史的检验。那些历史的教训和错误,当我们从这些错误中吸取教训的时候,就应该把对* * *的认识用尊重和敬畏统一起来,转化为保护文物和善待遗产的行动努力。不要让“未来看现在,现在还是看过去”。综上所述,文物保护不是个人能力可以实现的,而是社会文明意识的整体提高和国民素质的提高。对于流失海外的文物,我们心痛,也算是历史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