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博士考试流程

临床医学博士必须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能力考试和论文答辩。

1,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外语、专业课和基础理论课,总人数不少于4门。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

2、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由学位授予单位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考核答辩委员会应由5至7名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具有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

3、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疾病和部分疑难疾病的能力。

4.论文答辩由评审答辩委员会按照《学位条例》规定的程序组织。

临床医学博士的培养目标:

1,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精通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够独立处理本学科的常见病和部分疑难病症。

2.能够对初级医师进行专业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规定的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所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具有从事临床科研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际,选择科研课题,开展科学研究,完成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4.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