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10人的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制度、流程有哪些?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和财务人员的职责。
(一)财务部的职能: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
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管理,反映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执行财经纪律。
3.积极为公司管理层服务,促进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4.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缴纳的税费和管理费。
5、政府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
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2)会计师的职责:
1,根据国家会计制度,依法进行日常核算、记账、复式记账、报销,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定期提交账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提交主管审核,主管审核后提交总经理。
2.科学设置会计程序,正确使用会计账簿,合理使用会计科目,按时完成记账、结账和报销。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内容真实,账簿整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物相符,每月有日记。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拒绝不合理的未经批准的文件和欺诈性文件的开支和报销。
2、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凭证、账册、报表等档案,并及时归档,不得随意丢放或丢失。
3、对好的报社给予支持,申报手续不完善的不予支付和贷记。
4、帮助各工地建立健全实物台帐,定期盘点。
5、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会计事务所的秘密。
6.加强现金支取管理,负责出纳监督,定期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金额,并写出盘点表,报总经理审核。
7.每月末和每年末,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会计报表,分析费用和成本,写出书面报告,提交总经理审核。
10,经常联系项目部,准确计算施工单位的费用,拟拨付的工程款,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11.与项目部和物资管理部保持密切联系,协助项目部做好物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和质量。
12,每月按期报税,负责处理与税务相关的关系。
13.对不符合国家会计法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权拒绝执行。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签字的收付凭证办理收付手续,在收付凭证和原始凭证上加盖“已收”、“已付”印章,登记后将收付凭证交回财务室。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户,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负责日常付款,把好报关,对于不合法、不规范的票据,不予支付。
4.每日终了,将发生的业务入账,与库存现金核对余额,确保账实相符,每月末与会计总账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5.每个月底,向银行索要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日记账核对。如果有未清项目,准备一份银行对账表,写好对账单提交给会计室,附上银行对账单。
6.定期编制简单的现金流量表,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7.对于已支付的款项,要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报账,要及时将账交给会计办理记账手续,不得有票据积压。
8.加强资金管理,了解企业资金情况,定期上报总经理企业资金情况。
9.为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当企业资金短缺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10.每次交钱都要做好财务报销登记,必须有经理签字。
11.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原始票据、日记账、票据报销记录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抛掷或丢失。
12.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将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13,保守公司财务秘密。
14.有权拒绝执行国家会计法的规定。
15.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财务工作管理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名。
4.财务人员要按规范建账、记账、结算,会计人员要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5.财务人员对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证,财务人员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财务人员应及时核对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7、财务工作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处理等职务。
8.财务人员交接或离职时,必须与接收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由部门负责人监督。
第三节,资金管理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及所有项目部必须在国家合法银行开户,不得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开户和销户应按照银行规定进行。
2.任何人不得擅自借用公司账户,或利用公司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银行拨付的资金应有经理和财务总监认可的原始凭证或书面通知。
4.支票由出纳管理,财务印章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会计保管印章,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使用支票时,必须有“支票领用单”,由领导签字,然后按批准的金额在支票上盖章,并填写日期、用途和登记号。收款人应在支票申请簿上签名备查,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或远期支票。
5.支票支付后,出纳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经办人办理有关审核签字手续,然后向出纳报帐,并在登记簿上注销。
6.月末,财务人员凭“支票申请单”进行应收账款的转账。发工资时,会从领取人工资中扣除。当月工资不足的,以后再扣工资,领取人办完报销手续后补发工资。
第二,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现金必须保持在一定的数量内。如遇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应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并妥善保管。
2.严禁携带现金和白条到达仓库。
3.现金收付一般限于结算员工工资、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个人劳务报酬以及总经理批准的其他费用。可以转账或者其他方式结算的,不允许现金支付。
4.现金支付:必须附有合法且完全认可的原始凭证。出纳核实金额、数量无误后,填写现金支出凭证,收款人签字后方可付款。代理人办理取款业务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在取款凭证上签名。
5.银行提取大额现金时,要有两人以上同行,必要时要求领导提供专车,并指派安保人员。
6.出纳人员应建立健全现金账户,逐笔记录现金支出。每日结算,每日清点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节会计档案管理
1.公司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归档保存。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数字顺序装订成册,注明月、年、起止号和凭证号,由会计人员和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归档。
三、会计账簿和报表每年归档,专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凡查阅复制、摘抄会计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节结算和审批制度
一、管理费和财务费用的报销
1.财务人员应将提交的票据按要求粘贴整齐,并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所有报销凭证最后都要有总经理签字。
2.会计师应对下列内容进行审计:
(1)重新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核对数量和单价,核对票的一致性。负责人对会计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变更前与会计协商。如无异议,他应背书“同意”并签字。
(3)对不合规、手续不全的,会计和负责人不予批准。
二、人工费和材料费结算
1,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工卡、运输卡、材料卡等。由施工人员签发,并同时签署财务联。生产副经理会定期出具“施工结算单”,由技术员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会计核算。记账后,及时将票据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2.采购材料应根据收货卡或发票进行结算。
3.对卡工、卡料、卡运中弄虚作假的,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当事人,同时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4.采购的材料应根据收货卡或发票进行上述处理。
5、民工组每五天填写记录表,每月汇总记录表,并由施工员、项目经理审批。
三。贷款和其他
1.原则上公司员工不允许私自借钱。如遇父母患病或去世,子女患病,婚姻大事,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后,可适当放款。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要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总经理批准,但最高限额5000元,不允许突破。贷款从我工资里逐月扣除。
2.必要的业务人员备用金,由项目经理、会计审批后借出,审批人根据业务性质核定数额。
3、对集团控制员、汽车司机、采购员等人员实行流动资金限额限制,项目部和公司财务人员不得兼任采购员,钱货必须分开。
4.借款人应在完成后5天内提交账户,否则不予第二次贷款。长期借款不清的,从借款日后一个月开始计算利息至年底,利率为2%,借款一个月不还,扣接下来几个月的工资,直至扣完借款。
5.农民工借的生活费,要经过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会计审批后才能办理。审批人根据借款人和单位资金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审批。如有超借,审批人负责还款。
6.员工工资调整、人事福利、奖惩等政策性支出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审核记录,总经理审批后下达。
7.项目经理的报销应由总经理批准。
8.公司总经理应审批下列支出:
(1)公司各部门业务费、招待费。
(2)公司决定的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
(3)相关外部单位借款及各种预付款项金额较大。
(4)其他计划支出较大。
第六节、出差管理系统
1.为了加强对出差的管理,根据我公司的业务性质,特制定本制度,我公司员工的差旅费及补贴均按本制度报销。
2.公司总部员工或项目部员工出差,补贴每日工作餐费50元,住宿费100元。不允许他们超标准住宿,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3.因公宴请,费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凭票据报销。
四、如投标、高层会议出差,因业务需要提高住宿标准,经总经理批准后,可据实报销。
5.公司外派出差的员工,在外派时可以按照公司的具体规定报销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及相关票据。
第七节、项目部财务管理
一、项目部资产管理
(1)项目部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有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建立健全相关账目,配备专职保管人员、采购员和会计。
(2)对于项目部固定资产的购置,提出书面购置申请报告(包括名称、数量、询价、购置原因等。)必须由项目经理提交,购买的固定资产必须到公司财务部报销并记入公司固定资产台账。
(3)固定资产报废或变卖,由项目部书面报告公司,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变卖或清理后的资金交公司财务部。
(4)各项目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无论有偿或无偿,均须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签发调拨单,各项目部应同时结转资产和资金帐卡。
第二,内部审计制度
1.公司每年对项目部进行两次财务审计,一次在项目中期,一次在项目末期,也可以对具体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2.审核员由总工程师和办公厅主任组成。审核组代表总经理工作,各项目部应以正确的态度积极配合审核工作。
3.每次审核后,审核组应将审核结论写入审核报告,并上报总经理。
4.根据审计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交总经理办公室决定。
第8节,财务纪律
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计法》及相关财务法规,积极为管理层服务,对做出突出成绩者,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必要的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财务人员给予警告,扣除本人工资1个月。
1.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超过批准的库存现金使用现金。
2.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凭证代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未经批准,挪用、出借他人资金或者擅自支付存款。
4.利用该账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取现金。
5.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储蓄的形式存入银行。
6.其他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办法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财务人员应予辞退。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者提交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资料。
3.伪造、编造、谎报、销毁或者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4.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或者收受贿赂的。
5.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公司财务秘密,挪用公款。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7.有其他失职和严重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