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中的一个刑法问题

a构成故意杀人罪

解析:具体事实错误中的客体错误,是指行为人错误地将客体A视为客体B,而客体A与客体B体现了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知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于同一犯罪的情形。比如演员想杀A,却在黑暗中错把B当成A杀了。根据法律符合论,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而不仅仅是保护某一特定的A或b的生命,因此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想杀人,客观上杀人,就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成立,故排除选项C。本题的另一个知识点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即“B的父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听到枪声后过度休克死亡”这一事实是否可以评价为A的开枪行为的结果。判断因果关系等价,要分析三个方面:一是行为导致结果的概率;二是干预情境异常性的大小;第三是干预对结果的影响。开枪是高度危险的行为,心脏病作为介入因素并不异常,所以本题中的A应该对结果负责。所以排除选项b既然客体错误不影响A符合故意杀人罪,且因果关系也相当,A应对父亲死亡的结果负责,选项A是正确的。很多考生会认为D项是正确选项。根据具体巧合理论,由于行为人本想杀死A,但客观上杀死了B,两者之间不存在具体巧合。行为人应对A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对B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目前的具体符合论者也认为,这种客体错误并不重要,因此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所以就这种客体错误而言,具体符合论和法律符合论的结论是完全一样的。选D的考生没有认真理解法律符合论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