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定向政策
国家对定向师范生的政策如下:
1,免费教育。定向师范生免学费住宿费,每月以400元补助生活费;
2.精心培养。学校根据定向师范生的要求和培养目标,专门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定向师范生培养方案,特别注重定向师范生教学技能和教师素质的培养,以及实践环节的训练,力争通过这一系列方案将其建设成为优秀教师;
3.保证就业。定向师范生毕业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安排。毕业后要保证有岗有岗。当然,在基础教育即中小学或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0年,其中需在农村中小学任教2年;
4.师范生在毕业教学实习期间不需要考试,只需要工作考核。考试合格者可直接攻读教育硕士,毕业后也可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
第七条
教师享有以下权利:
(一)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价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
(四)按时领取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寒暑假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其他形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