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省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编制公告【77人】

#医生招聘#简介2021辽宁省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报名时间为2月6日2021 10至2月8日2021 17,现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规定,经市政府批准,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报名者年龄原则上为18至35周岁[即1985 65438+2003年2月7日至65438+2月6日(含)之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参照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申请人应在2021 65438+2月6日(含)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经过教育部认证。

申请人工作经历及其他学历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截至2021 65438+2月6日(含)。

在招聘条件中,标注“仅限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专门面向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就业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离校时和国家规定的就业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籍、档案和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招考条件中,标注“仅限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可以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考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人员参加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尚未查明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犯罪嫌疑人;被开除中国* * *党籍;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现役军人和非应届毕业生(包括不能报考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报考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第二,招聘流程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sj.shenyang.gov.cn)、沈阳考试院官网(www.sysksy.cn)公开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考生因未及时核对信息,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沈阳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如需咨询招聘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将予以说明并负责。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月6日2021,10至2月8日2021,17。报考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查询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完成初审,初审时间顺延至2021年65438+2月9日11小时。初审合格者不得报考其他职位;如果失败,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和报考资格。

3.付款确认。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再次登录沈阳考试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是50元人民币。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再次登录沈阳考试院网站,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付款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序列号等信息)。考试费支付成功后,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月9日2021 14: 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沈阳考试院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应当诚信进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发现材料有虚假的,随时取消考试和报考资格。当某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小于2: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取消的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申请。

(3)考试和评估

考试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安排将通过沈阳考试院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报考岗位对应的考试科目详见计划信息表(附件),其中:西医临床、中医临床、护理、医技(检验)科目的考试内容包括相应科目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科目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数据分析。

笔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

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沈阳考试院网站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考试院网站分数查询入口。

2.现场鉴定

资格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主要审查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等要求,原单位同意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的证件、资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取消面试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承担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面试

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面试满分100,合格分数线60。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也要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职位空缺由本人填补。补充工作原则上应在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试人员名单已经公布的,如果替换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则不能再公布,用人单位将向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其他考生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后如有空缺,不予填补。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4)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人员。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并列,则采取面试加测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发[2005]1号)、《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 关于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录取就业权益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0]有特殊身体要求的招录职位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0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通知(试行)》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书面提出。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会安排复试。复试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试结论为准。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就不补了。

(5)调查

检查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检查时应成立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公职人员组成。主要调查了解拟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对拟考察人选的资格进行审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拟考察人选。通过检查的人被确定为被雇用的人。如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就不补了。

(六)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提出建议。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首次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三,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律严明,公正无私。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从事招聘和体检医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刊物,网卡等。出现在社会上与这次考试无关。建议考生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2)拟聘用人员从网上报名到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系;因沟通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聘期间,如不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按辽宁省和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考试院网站相关通知。

五、有关文件未涉及的其他事项。

(一)招聘政策、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查电话: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024-23260105,23260053。

(2)技术支持电话号码:

沈阳考试院:024-67989720

(3)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27

(4)电话咨询期:

9:00-11:00,13:30-16:00

2021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