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业税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免征农业税。农业税是指国家对所有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农业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农业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业税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狭义的农业税仅指农业税,是国家对从事粮食作物、薯类作物和经济作物土地种植的农民和单位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取消农业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方政府和社会的乱收税、乱收费问题,促进地方政权的完整和巩固。农村很多地方政府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业税标准征收的。有的地方按人口征收,有的地方按土地多少征收。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扩大税源,擅自扩大征税范围,提高税率,或者通过农业税“搭便车”收费,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取消农业税可以促进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物品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器械;(3)古旧书籍;(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提供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残疾人专用物品;(七)出售自用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