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村官考试试题
申论文章的文体一般是议论文,无论是否有完整的文章结构,都可以视为议论文。在议论文中,作者的观点就是文章的论点,所以所谓的观点错误也就是论点错误。
观点错误,即论点中的错误,根据其性质、重要性和层次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首先,错误的想法
就是思路不正确,主题原则和方向不对。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一个段落(或句群、段落集)的中心论点是错误的,从文章的标题、文章或段落的主题句、句群、段落集就可以看出来。
申论答案中的故意错误,通常表现为答案主题与试题意义的偏差。
◎第一种情况是根本对立,答案的论点与根据题意应该采取的论点背道而驰。
比如2006年吉林省报考写“如何理解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文。部分考生的题目是“侵害公民权益的户籍制度必须废除”。中心论点是,现行户籍制度不符合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侵犯了公民的权益,必须立即废除。这里用“激进”代替“渐进”,用“取消”代替“改革”,与答题要求中“渐进”的暗示背道而驰。
◎第二种情况是文章无关,回答无关。
论点本身在理论上没有错,孤立来看是对的,但在试题的具体语境中就是错的。比如2008年浙江省申论考试,要求写一篇题为“蓝图”的文章,应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想和理念。答案写成“全面小康后浙江各行各业的繁荣景象”,是用前瞻的、描述性的方式写成全面小康完成后的状态,而不是怎么建设的策略,这是不着边际的。
第二,这种想法是不允许的
也就是说,确定的题目不准确,论点不完全符合题意,与题意有偏差,不能准确回答问题。立意不正确不是根本不正确,或者根本不扣问题的意思,而是与正确的论点相比有偏差;只是部分符合问题要求,未能抓住重点,击中问题核心。
第三,论证不全面
论证不全面,即缺少点、因、策、论四个必备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缺少关键项——对策最为严重。
缺乏对策。2008年,请从“让世界少一些冷漠,多一些阳光”和“等待、期待、感恩”五个作文题目中任选一个。不管是哪个话题,文章后半部分都要把对策打出来。有些考生对感恩的精神内涵和现实意义进行了层层探讨,却没有触及如何实现受助者和社会的感恩行动,以及保障付出与感恩良性互动的措施。自始至终没有对策,导致应用元素严重缺失。
◎缺乏对问题要点的概括。2006年和2008年山东省直申论考试的论述题分别要求讨论“证人保护制度”和“感恩的良性循环”问题。有考生写了一篇题为《证人保护制度需要跟进》的文章,第一句话就是“证人保护制度需要跟进”。文中多次重复了这一主题句,没有总结司法领域“证人作证率低”的问题以及造成这一问题的“证人”。也有考生不从“感恩意识缺失,感恩的人越来越稀缺”的社会现状出发,而是从捐款人不应该吝啬一两百元的捐款出发,完全忽略了问题的起因和题目的由来,没有总结出问题的要点,使得整篇文章漫无目的。
◎缺乏原因分析。2007年河南省报考以“国家在洋垃圾控制治理中的作用”为题写一篇议论文。大部分考生并没有讨论洋垃圾在中国泛滥的原因,而是在列举现象、论证危害性后直接切入“国家的作用”,导致文章讨论的生硬。
四、观点不明确,主旨不明确。
回答缺乏中心思想,要点不突出,或者没有明确的倾向性态度,会让读者看不出回答者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文章内容空洞模糊。“一篇真正好的文章,必须明确有力地支持那些应该支持的东西,同时也必须明确有力地反对那些应该反对的东西。”(石东祥《李逸、考证与张慈》)让读者看到受访者对事物的明确态度,对解决问题的明确意见和要求。这是一篇合格文章或者一个答案的基本标准。不符合这一要求的答案如下:
◎对问题的评价缺乏明确的观点。没有把问题的性质、主要表现、原因、影响、后果和解决问题的必要性总结清楚。没有给问题下定义,而是把问题的表现形式罗列出来,用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代替问题的归纳。对导致问题的因素、影响、危害、后果以及为什么要解决问题没有清晰的认识和明确的表述。
◎如何解决问题,没有明确的对策建议。回答中要说明对策部分,继续分析对策的必要性,即“为什么要做”;提出要达到的目标,即“做什么”,而没有明确具体地阐述“怎么做”,或者对策停留在指导原则的层面,没有深化细化到具体措施的层面,没有将原则与要解决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使人一事无成。如2008年国考题为“人与自然”的议论文中,有答卷者提到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科学发展观,提出要用科学理论指导水电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但没有结合怒江发展规划的具体情况,也没有提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片面经济发展方式。没有提到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环境监测,经济全面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只有原则和目标的陈述而没有具体对策的说明,读者无法清楚地了解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