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区事业单位真题
汕头市2010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新教师的通知
县教育局、人事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新教师招聘工作,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制度,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人[2010]269号,以下简称《细则》,直接从汕头教育信息网站下载),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从今年起,在普通学校设立各区县公办学校。招聘工作由区县教育局、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08 2008年至2010,本市全日制师范专科毕业生。
2.2008年至2010,本区县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二)学习成绩优异,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身体健康,身体状况良好,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报考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第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形式为试教或讲座,下同)。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础知识。
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从事教育教学的考生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考试不要指定参考书。
2.教育法和教师法。教育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基本教育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师权利和义务以及教师管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区县自行确定,笔试命题和阅卷由各区县自行组织。
(2)面试。
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阶段计算确定。具体计算函数为:1。y = 3x(1≤x≤5);2.y = 2X+5(5 < X≤50);3.Y=1.5X+30(X>50).其中,x代表拟录用人数,y代表拟面试人数,y值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教学技能和素质。各区县组成若干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打分。评标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1名考官,由用人单位选派,其他考官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专业人员2:1:1:2的比例选配。评价小组中具有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占50%以上。具体面试操作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标准由各县自行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
第四,就业
各区县招聘新教师时,按招聘计划确定的拟招聘人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按实施细则组织体检和考核工作,最终确定拟招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后予以聘用。
其中,拟在中心城区(即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聘用的新教师,报市教育局审批,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备案;属于非师范毕业生的,由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提交材料包括汕头市教育系统拟聘用新教师名单(见附件1、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公章);个人相关材料(包括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学校毕业生报告单原件,身份证、毕业证等所有证件复印件等。)须经区县教育、人事部门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字,证明与原件一致;《汕头教育系统参加招聘新教师考试花名册(含正常班和非正常班)》(见附件3)一式两份。
拟在非中心城区(即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聘用的新教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县人事局备案,属于师范毕业生;属于非师范毕业生的,由区县教育局审核,报区县人事局批准,并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教育局、人事局要加强对新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各区县新教师招聘计划。各区县招聘新教师的计划应在招聘报名开始前10天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备案。
(2)规范程序,接受监督。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公开招聘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招聘新教师的政策宣传,公布新教师招聘计划(包括招聘新教师的层次、各学科人数、招聘对象和范围、报考条件和待遇、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形式、招聘程序和方法等))及时在规定的网站或主流媒体上发布。
(三)认真检查,确保质量。要强化招聘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组织招聘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实行阳光工作,确保新教师招聘考试质量。
各区县新教师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报告。各区县新教师招聘工作要在8月15前全面完成。新教师招聘工作总结,连同笔试试卷(样卷)、面试时间表、评委名单,于8月30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市直学校新聘教师,应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新聘教师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汕头教育信息网(网址:www.stedu.net)下载。
附:1。汕头教育系统拟聘新教师名单(师范类)
2 .汕头市教育系统新聘教师名单(非师范类)
3 .汕头教育系统参加招聘新教师考试花名册(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