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及分析高分!!!

一、* * *成立。

所谓* * *犯罪共犯,是指二人以上故意实施犯罪的情形。

犯罪故意:即确立* * *犯,必须有* * *情节,所有* * *犯的犯罪故意相同。

* * *超限罪:* *罪犯超出* * * *的故意范围,超出部分其他罪犯不承担责任,由实施者单独承担责任。

案例:某天晚上,甲乙双方试图教训丙,但在故意伤害的过程中遭到丙的反抗,乙被丙捅了一刀,乙非常生气,拔出刀在丙要害部位捅了两刀,导致丙死亡。此时B被判故意杀人罪。和B一起教C的a是意料之外的,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本案中,乙方在与甲方* *实施伤害的过程中,超出了甲方* *的故意范围,实施了杀人行为。这是超限行为,甲方不承担杀人责任,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甲乙双方只在故意伤害的范围内成立* * *共同犯罪。那么A犯故意伤害罪,B杀人吸收伤害,犯故意杀人罪。

第二,* * *有罪的责任

* * *犯责任原则叫做“一个行为,全责”:每个* * *犯只是* * *共犯中的一员,对* * *共犯的结果只实施一个行为,但最终要对整个* * *共犯的结果负责。

从法律上讲,集团首要分子应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其他主犯应对所涉及的全部罪行负责。

案例:甲方* * *密谋杀害丙,在执行过程中,甲方刺伤丙,但未击中要害。b刺中C心脏导致C死亡。在这种情况下,甲乙双方都应对C的死亡负责。

案例:甲乙双方贪污654.38+0万元,各得50万。此时,甲乙双方应各负责654.38+0万元。也就是按照处罚总额。

另外,对于结果加重犯,由于结果加重犯往往与本罪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只要* * *和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加重结果,都将承担责任。

案例;甲方* * *寻衅抢劫,进入某住户后,发现夫妻在一个房间内。甲方和乙方互相使眼色,同意分别处理夫妻二人。当A抢劫她丈夫的房间时,她丈夫死了。b并不知情,直到庭审才知道A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的事实。本案中,甲、乙双方应对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 *共犯是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二人以上过失犯罪的,不以过失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处罚。

* * *犯成立原则的一致性,责任与主客观相一致:每个* * *共犯只在“* * *有故意”的范围内成立* * *犯,承担* * *有故意。

案例:甲乙双方同时杀人并向丙方开枪,丙方死亡。实际上开枪的只有丙方,但无法查明开枪的是甲方还是乙方,本案中甲方和乙方均犯故意杀人罪,应负刑事责任。

案例:甲乙双方对丙方有仇,在事先不了解的情况下对丙方开枪。c死了。事实上,C只中了一枪,但无法查明该枪是A开的还是B开的,本案中,甲、乙并未以* * * *论处,分别以故意杀人未遂定罪。

案例:A和B去山里打猎。他们看到一间小屋旁的草丛里有动静,以为是兔子,就一起开枪,结果打死了在这里玩耍的孩子。孩子身上只有一个弹孔,A和B使用的枪支弹药完全一样,无法分辨是谁干的。如何给A和B的行为定性?a和B不构成犯罪。

分析:一是打击刑法错误;二是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误杀小孩为兔的行为是对错误的打击,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过失成立过失犯罪;二是无过错事故的成立。即从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来审视对甲乙双方的处理..孩子的死亡是由甲方和乙方造成的,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方和乙方的行为属于哪一方,所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了孩子的死亡,只能认定甲方和乙方是无辜的。

第三,区别对待

根据* * *犯人在* * *犯罪中所起作用的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罚。主犯适用“一个行为,全责”原则;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四,* * *犯罪与形式

* * *犯罪与形态问题是指* * *犯罪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的问题。

(1)一般情况:主犯中哪个最高级,哪个主犯完成犯罪,就完成所有* * *罪犯。

(2)特殊情况:

一些* * *囚犯被单独停职:

中止独立成立的条件:有效,即在同时实施* * * *的情况下,有效地阻止了犯罪,没有完成犯罪。“中止失败”不能独立成立。未制止是指在* * *共同犯罪中,有* * *犯想单独制止犯罪,并且尽了一切努力阻止* * *犯罪结果的发生,但最终失败了,犯罪结果还是发生了。

案例:甲乙双方合谋杀害丙方,甲方是主谋。为了避免C的流血,他们先用橡胶锤把C打昏,然后把C拖到郊区用汽车埋了。到了郊区后,甲方让乙方挖坑放哨,自己抽烟。此时,C醒了,请求B放了他,B同意赶紧放了C。就在C要离开的时候,A发现了,追了过去,执意要杀C,但是B拦住了他,两人争执起来,B被A打昏..最后,A杀死了C..B醒来的时候,A已经走了,C已经死了。b投案自首。这种情况属于中止未果,甲乙双方仍构成共同犯罪,即故意杀人罪既遂。

案例:甲方* * *合谋盗窃,实施盗窃时甲方没来。如果A向B提供帮助,A只是被动退出,B利用A的帮助实施盗窃,那么A和B都犯盗窃罪。

案例:甲乙双方合谋偷车,甲方将偷车所需钥匙交给乙方..但A后来向B表示放弃犯罪,要求B归还钥匙。b对A说,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一把钥匙,然后还给你。a想要他最初提供的密钥。后B用自己的钥匙偷了车(价值5万元)。

甲、乙双方构成* * *盗窃罪(既遂)。

解析:* * * *同一犯罪是指二人以上故意犯罪。本案中,甲乙双方合谋偷车。虽然甲方后来告诉乙方放弃作案,但要求乙方继续为作案制作钥匙。事实上,他参与了犯罪,是一名* * *犯盗窃罪。对于* * *犯罪人,刑法中的刑事责任理论采取“一个行为,全责”的观点。乙偷了车,构成盗窃罪的既遂。对于A来说,根据上述理论,他虽然只参与了钥匙准备过程,但仍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注意:中途退出犯罪不一定是终止。如果其他犯人完成了,放弃者也会完成。

如果* * *犯单独成立,犯罪中止,才有效。在这一点上,缓刑的效果不如其他犯人。对于其他* * *犯来说,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完成犯罪,所以可能是犯罪未遂,也可能是预备犯。

案例:甲方* * *密谋劫持飞机,并为此做了充分准备。买好机票,打算第二天登机劫机。晚上,A动摇了,打电话给妹妹,告诉她要劫机。他姐姐强烈反对,带着A去自首。所以公安机关也逮捕了B,这种情况下,A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B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注: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后的未遂,称为犯罪未遂,在预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的,称为犯罪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