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的返乡政策

赣榆的退货政策如下: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健康安全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主动登记,及时报告。

来赣和回赣人员要提前与所在镇(社区、村)联系,主动报告(联系方式见附件1),如实报告来赣和回赣信息,做到“自愿报告,平安回家,亲人放心”。境外、省外及有中高危地区居住史者应提前报告,到达江西后尽快到当地社区(村)、单位、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宾馆报到登记,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加强来赣人员的健康管理

1.来赣和回赣的境外人员,回国前应提前向当地镇(社区、村)申报,落实“14+14+28”健康管理措施。

2.建议中国高风险地区的人们推迟来江西,返回江西,直到该地区的风险级别降低到低风险。

3.中、高风险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区人员,或核酸检测阳性、确诊病例所在设区市人员(含无症状感染者)来江西并返回江西,建议暂停来江西。如果真的要回江西,他们必须在48小时内持卫生码绿色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江西后,回江西前请到区、社区或镇报到14天,及

4.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往江西人员,需持48小时内健康码绿色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江西后1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1核酸检测。只有核酸检测阴性后,才能有序流动。

5.从事四类高危岗位(见附件2)的外地人员来赣,回赣。在到达江西前已完成“7天集中隔离休息+7天居家健康监测”闭环管理的,到达江西后随访7天,在1、3、7天进行1核酸检测;到达江西前未实施“7天集中隔离疗养+7天居家健康监测”闭环管理的,在高危岗位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至14天结束,不符合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结束后继续随访健康监测7天,进行1、3、7天核酸检测。

6.从陆路口岸城市返回江西的人员(见附件3),建议暂缓返回江西。如确需返回江西,需持48小时内卫生码绿色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江西后,请在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小区或乡镇报告,提供返回江西前14天的行程,并按照最新的防控要求落实相应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第三,加强人员管理和控制

镇(园区)、社区(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应该加大他们回江西主动申报和宣传的力度。社区(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宾馆等。要严格执行境外、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赣人员和返赣人员的信息整理和登记报告,在村路口、居民小区等醒目位置张贴防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督促相关人员提前主动报告和健康管理,组织基层网格员采取现场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返赣人员的安排工作。

第四,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减少人流,鼓励江西节庆;提倡节日期间不走访,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网络方式进行沟通,降低聚集和出行风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农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时科学佩戴口罩;符合接种条件的公民,应尽早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丧失、鼻塞、流鼻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正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居留史。去诊所一路都要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