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新区2024年第一批生物产业项目通知

为促进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鹏办规〔2023〕9号)、《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沈鹏办规〔2023〕11号)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次生物产业项目申报主要针对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沈鹏办规〔2023〕11号)中支持措施的项目。该项目需要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具有创新性和市场前景。

二、申报时间和形式

1.申请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7日。

2.申报形式:采取网上申报、集中受理的方式。申请人需在大鹏新区智慧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报。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1.申请人收到初审通过的确认信息后,按照《申请指南》的要求制作书面申请材料。

2.书面申请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大鹏新区金陵路1号5号楼5308室。

四、注意事项

1,受财政下达的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资助项目数量有限。大鹏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服务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2.大鹏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服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请人申报资金,受理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3.如有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大鹏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服务局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费,请知情人举报。

动词 (verb的缩写)联系信息和举报电话

1,电话:0755-28333027

2.举报电话:0755-28336535

详细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该项目必须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支持范围。

2.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项目应具有创新性,有市场前景,能促进生物产业的发展。

二、具体条件

1.该项目必须是符合2022年配套措施的生物产业项目。

2.申请人同意大鹏新区科技创新与经济服务局统一调整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

第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应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并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申报单位要注意年度资金预算的财务控制,由于资助项目数量有限,需要及时完成申报。

3、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有关部门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的调整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