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转专业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相关信息可在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官网查询。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学生申请转学,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学学校同意,由转学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和相关证明。如果他们认为符合学校的培训要求,学校有培训能力,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进行转岗。研究生转学也要经过意向专业导师的同意。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根据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户口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文件抄送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