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职权范围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的各种自然资源资产的责任,控制所有的土地和空间用途;

2.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权属登记;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使用;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7、负责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招聘条件是:

1,具有中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这是原规划局和国土局的合并。主要任务是做原规划局和国土局的工作。有专门的规划设计室(国有土地规划设计、农村集体土地规划设计、测绘),再有就是地矿部等。土地为土壤整理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含所辖乡镇办事处)

: 1.自然资源局主要整合原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的主要职能,同时划转市发改委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权属登记管理职责、市农委的林业管理职责以及原市环保局、原市城乡建设局、原市园林局的管理职责。

将原市国土资源局的耕地整治项目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污染监督防治等职责分别划入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此外,市自然资源局保留市林业局的牌子。

2.自然资源局还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

法律依据: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永嘉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县资源和规划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资源和规划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和加强党对资源和规划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土地的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