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65 438+04]35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是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塔姆和武鸣两个校区。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国家标准代码:13138

第三条学校成立于1958。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方案建设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职业院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建职业学院。是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国家级“建筑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经教育部批准,首批100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首批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建设单位、首批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AI+智能学习* * *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学校、广西高级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同类院校首位,连续14年获得“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学校占地1928亩,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和综合协调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程序、招生计划实施方案和其他重大招生事项。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录取办公室和招生监督办公室。

第五条现场录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的录取程序,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第六条招生监督办公室。监督入学程序的实施,确保“阳光工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和实施;招生期间受理投诉;纠正和调查招生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事件。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七条必须符合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的要求。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八条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章入学程序和要求

第九条各类招生的录取程序和要求。

(一)全国统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1.我校对所有进入各地高招办的考生,无论是采用顺序志愿填报法还是平行志愿填报法,在招生和安排专业方面都采取相同的办法。

2.进入全国统考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专业按其专业志愿排列,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诸如此类。不能满足其全部专业志愿的考生可参加专业调剂志愿录取,但统一安排将在专业志愿录取后进行。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办理。对于“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对于“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按照服从专业志愿的顺序录取。如果还是不满意,就辞退;对于“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将被随机录取到与所报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空缺专业。

3.对于艺术类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优先录取,录取方式和专业安排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

(2)分类招生原则。

1.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已在广西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且符合《关于做好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委[2019]42号)要求的高职院校单招考生。

(2)报考我校高职院校单招的考生,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院校招考。

学生会统一组织联考,通过了。考试成绩不低于120(含120)的考生为合格,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低于120的为不合格。未参加联考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高职院校单招联考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加分(不含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之和,统一联盟公布。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作为考生高职单招文化素质成绩。

录取排序规则:按联考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联考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各单项理科考试成绩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依次排序。语文理科考高分的在前面;如果语文理科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数学理科考试成绩排序,以此类推。以上排名和专业志愿相同时,参照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我校实行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自愿投档的原则,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调整专业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意愿。按照上述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专业,按其专业志愿顺序排列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诸如此类。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如果考生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他专业,但统一安排将在专业志愿录取后进行。考生填写“不受专业调剂”的,按退档处理。

2.中职自主招生中的职业对口

(1)已参加2020年广西高考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

(2)高职院校职业对口自主招生分为普通对口和“2+3”直接考生两部分,其中“2+3”直接考生是指由中职学校、我校、自治区教育厅盖章的《2018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新生简明报名表》中的考生。

(3)凡报考我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含“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院校招生联盟组织的联考并取得相应成绩。未参加联考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20(不含120)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联考总成绩由基本文化素质成绩(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和加分组成。

(5)填报我院高职对口在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的“2+3”直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必须在2018填报中职“2+3”时按照对应的高职专业填报,否则视为普通高职对口考生。

(6)在“2+3”直接招生计划已全部录取的情况下,未被录取的“2+3”学生视同普通高职院校考生。

(七)录取排序规则:按照联考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联考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按联考成绩(基本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排序,联考成绩最高者排名第一;当联考总成绩(含加分)与联考成绩相同时,按基本文化素质排名,基本文化素质最高者排名第一。

我校实行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自愿投档的原则,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调整专业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意愿。按照上述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专业,按其专业志愿顺序排列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诸如此类。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如果考生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他专业,但统一安排将在专业志愿录取后进行。考生填写“不受专业调剂”的,按退档处理。

第十条各专业外语不限,但英语是学生入学后外语学习的第一语言。

第十一条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入学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考生可通过各省公布的查询方式或直接登录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们学校新生的录取通知书都是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出的。

第十四条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我校实行按学分收费的管理方式(学费按教学总学分和每学分收费标准折算)。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章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

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学金制度。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俭学、高校奖学金、学费减免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在入学考试复试中,发现有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考试标准的新生,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

第十八条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学校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谭大道33号(谭校区)

学校网站:

招生电话:0771-3834473,0771-3836067。

投诉电话:0771-3389866

广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