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怎么复习?

在司法考试的复习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复习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何复习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呢?下面,边肖将和考生们谈谈这个问题。精彩链接:后司法考试时代:谈2012司法人员的使命坚决备战2012司法考试,必须有五个“神马”。99%的考生都步入了司法考试的误区。第一个大问题是:司法考试看什么法律?第一,读书和观点不矛盾。书中的一些理论上的东西,在法律上是没有体现出来的。由于这些差异,在我们的审查过程中有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我的看法是:1。试卷中的法理学属于理论法理学,应该主要以阅读教材为主,涉及到立法法的内容。法学理论的考试一直很难,有些题目根本不是书上的内容。对于违规考生来说,这部分难度更大,你花时间也不一定立竿见影。法律素养的积累和沉淀更重要。所以,不宜与之争斗。书看了几遍,遇到不会的问题不要纠结浪费时间。法制史上没有法律,只能看书。这部分内容少,题型简单。考生朋友们一定要想尽办法拿到这些分。宪法重在读书,但对国家机构的一些看法更清晰。宪法部分的重点主要是国家各机构的职能划分,特别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国家主席之间的职能划分。二是四次修宪的区别。第三是选举制度。宪法部分并不难。《三国志》法条必读。这部分法律比较复杂,比较难理解,所考查的知识点很少直接来源于法律,更多的是直接来源于书中的某一段。复习《三国志》法时,看课本的效果比看文章的效果更明显。国际公法最简单,国际私法要重视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涉外部分,而国际经济法比较难。一般的条款和条件需要记忆,各组中的条款要区分。要注意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风险的转移,信用证的流转。经济法的考试点比较详细,法条也比较多,但是没有理论问题,观点也足够应付考试。法律职业道德部分简单详细,要以意见为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是每年的重点问题,所以在复习中要多听法制教育网的法学课程,很多知识点是可以融会贯通的。2.刑法考卷二要读书和观点并重。2004年试卷二中的刑法和行政法相对于其他科目难度更大。直接来源于法律原文的题目很少,往往需要深入思考才能确定正确的选项,有些内容相当理论化(如2004年第二卷15题)。刑诉法要以观点文章和司法解释为主,诉讼法理论少,考点简单细致,观点文章的效果比看书好。行政法没有统一的法典,应该以看书为主,结合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等单独的法律。3.试卷三民法通则及其解释、合同法理论有很多题,很多不是直接从法律的字面上来的,而是从隐含的理论上来的,所以要把阅读和观点结合起来。商法部分主要以意见文为主。第二,有哪些司法解释是必须仔细审查的?必须仔细审查三大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刑诉法的“六机关规定”和“最高法院解释”比较重要,而“最高法院解释”过于专业化和繁琐,问题很少。考生如果没有足够的复习时间,可以跳过阅读。刑法、合同法、担保法对盗窃、抢劫、交通肇事的解释都很重要,简直细致到需要反复阅读。在阅读司法解释时,一定要与规范的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否则会缺乏系统的思考。三、新法律法规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每年司法考试中,新法律法规都是必考的知识,而新法律法规的题往往比较肤浅,难度较大。例如,2004年,新的法律法规包括宪法第四修正案、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婚姻法解释等。这些内容在试题中被广泛考查。今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三个配套司法解释、人民调解法、国家赔偿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大问题:高考规律怎么读1。什么时候读?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人来说,应该先读,打好基础再去读法律,而基础好的研究生或者刚毕业的法学书籍可以直接读法律。总的顺序是先整体阅读教材对内容有一个系统的把握,再阅读规律。看完这本书和法律,做一套历年真题或模拟题,通过做题来填空,再回头看法律。越接近考试阶段,越应该看法律。二、动手,动手思考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名师的课堂笔记和课程。名师的指导往往让我们感到清醒,豁然开朗,但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仍然不能放弃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法学教育网的名师总结虽然全面细致,但还是不同于自己思考后总结出来的。我们不仅要珍惜名师给我们的知识、理念和学习方法,还要自己去学,自己去做,这样才能接近成功。而且在看文章的过程中,一定不能光用眼睛看,还要善于动脑、动手勾画、总结。第三,司法考试前三卷是选择题,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能从中挑出正确的选项,就没有必要去背这些选项的内容,所以要多看书,带着思维看书,知道每个考点的位置和内容。第四册虽然需要自己写,但不要求和规律一模一样,作文题也没办法背。有道理就能加分。没有标准答案,背书也解决不了。第四,评论文章的时候,一定要划出重点。有的人很爱惜书,看完了还很干净,不画。这个我不同意。一个规定内容比较全面,我们不可能每次都看完。太浪费时间了,而且只能专注,而且每看一遍重点都要更明确。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在看书的时候把焦点画在线上,然后以后再看自己越过的地方,这样书就会越来越薄,阅读速度也会越来越快。此外,也有人提出了这样的观点,看分数多的法律法规就够了,只有几分的法律法规,如税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完全可以放弃。法制教育网导师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们确实需要重点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但绝不能因为分数少就放弃法律法规。一方面,积少成多,小法积少成多。另一方面,这些法律法规审查起来相对简单,白白放弃又很可惜。那些关键的法律确实被检查了很多,比如刑法。你知道你考砸了,或者你知道你会在考试中数罪并罚,你可能还是答不上题。所以复习的时候多关注重点规律就好,同时也要关注非重点规律的重点部分。第五,意见一定要详细,否则很容易在考试时看了几遍法条,只知道大概情况。比如刑法第128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中,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如公安民警)只要非法出租、出借枪支就构成本罪,而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如护林员)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如果不注意区分,做题时很可能会出错。6.善于总结、综合、比较法律法规的特点是简洁、具体。某个问题在一部法律中可能会涉及到不同的法律法规,所以我们在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总结、综合、比较自己就显得尤为必要。比如刑法中的一罪数罪问题,是题目的重点,但也很容易混淆,总结一下就很容易区分。再如受贿徇私枉法罪或民政工作徇私枉法罪,从重处罚,受贿渎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暴力妨害缉私是妨害公务罪与走私罪的并罚,而暴力妨害禁毒或者组织运输偷越国(边)境、暴力妨害执行公务是情节严重的。这些,不一而足,需要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七、有的只能看条文的字面意思,有的则需要了解条文背后的理论问题。司法考题的总体特点是考点细而不难。三分之一的题可以熟悉法律,三分之一的题需要了解法律并做出总结,有的需要了解条文背后的理论。比如刑法中的一些条款,如主观方面、停止阶段、* * *同罪等,都非常简洁。但是在考试中,这部分题目反复出现,我们会出错,是因为这些文章背后有理论。不深入了解是不可能看文章本身的。八、视图栏可能经过几个不同的层次。借助一句佛禅语,大概就能把意境表达出来了。第一层是看山看水,第二层是看山看水,第三层是看山看水。第一层的意思是,你第一次看文章的时候,是从前到后依次看,只看文章本身;第二层是你通过自己的思考、总结、比较,理解了这个规律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再看这部法律,你不仅会看到这孤立的一条,还会看到其他法律的相关内容,甚至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这些相关的部分,在法律上并不是用明线连接起来的,而是就像月下老人牵着的红线,或者就像人与人之间无数的社会关系。第三层的意思是你已经掌握了这个规定,理解了所有涉及到的问题。看到规定就是看完了这一块的所有内容,所以回答问题的时候不会有遗漏。你不妨去体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