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分割的审查

答案:a,b,c,d

选项a错误,当选。选项A错在“县”。《反垄断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所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该是“省级以上”。

b选项错误,当选。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反垄断工作,但不负责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反垄断法》第九条)

错误选项c,当选。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禁止经营者合并的决定不服的,处理方式为“可以依法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是“诉前复议”。(《反垄断法》第53条)

d选项错误。《反垄断法》第15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统一产品规格和标准或实行专业分工;(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的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的竞争力;(四)实现节能、环保、救灾等社会利益;(五)由于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严重下滑或明显生产过剩;(六)保护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合法利益;(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使消费者能够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可见,在该条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下,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不承担该垄断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