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年度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大局为重,落实国务院两个28号文件精神,有效规范和加强了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的转变。

2006年,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取得了以下进展: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一定进展,新发现6处矿产地;②正确处理耕地保护、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系,连续8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③2006年底,全省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为4025838.73公顷,比国家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面积多16738.73公顷;(4)顺利完成“去土施肥”一期工程建设,取土覆土施肥量2654.38+0.9万平方米,取土面积906公顷,总投资654.38+0.5.8亿元;⑤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积极申报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7个,经评审正式确认6个;⑥完成《湖北省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并报省政府审批;⑦初步完成地图修编和数据生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和省级土地利用战略研究;(8)初步完成全省500个示范村土地利用规划任务;⑨创新土地利用规划台账管理方式,将规划管理台账与土地利用审批挂钩,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⑩完成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石油、省级公路、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等大中型国有改制企业的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启动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编制了《鄂西宁乡式铁矿勘查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湖北省岩盐卤水勘查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湖北省水泥石灰石石膏矿勘查开发利用保护规划》三个优势矿产资源专项规划。?完成湖北省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初审;?完成《2006 ~ 2015湖北省煤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和全省磷矿资源整合规划的编制;?矿产资源整治成效显著,全省第一阶段整顿规范工作通过九部委验收;?开展15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和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资金300万元;?成功预测地质灾害21次,避免人员伤亡916人,财产损失2653万元;?三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程80项,预计投资5.498亿元;?三峡库区三期搬迁避让137处有9 738人,库岸1 070人。此外,12搬迁避让应急项目经各县(区)申报后新增。

一.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

根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6年湖北省主要土地类型见表1。与2005年相比,耕地减少9798.14公顷;园林净增加268.90公顷;林地净增2648.60公顷;草地减少73.70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4844.96公顷;居住区和工矿用地增加了7584.20公顷;交通用地净增2752.15公顷;水利设施净用地增加391.61公顷;未利用地减少7086.32公顷,其他用地减少1536.438+07公顷。各班组成见图1。

表1 2006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

图1 2006年湖北省土地利用现状

(2)土地利用

1.农业用地

2006年初,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025838.73公顷(其中耕地3929015.98公顷),实际减少365.37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实际补充441.20公顷(其他农用地调整158.86公顷),整理复垦开发增加50

根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06年末全省耕地总量为6998.05万亩,继续下降,比年初的7012.75万亩净减少654380+04.7万亩。

耕地减少2881万亩,其中建设占用1.6543万亩,比2005年增加3.7万亩;生态退耕491万亩,比2005年减少1.429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115300亩,比2005年减少33.78万亩;因灾毁坏耕地1.80万亩,比2005年减少7.25万亩。2006年,全省* * *新增耕地14110000亩,其中未开发土地71500亩,开垦荒地11200亩,土地整理后耕地40000亩,农业结构调整后耕地4500亩。2006年,全省耕地减少147万亩(图2)。

2006年,全省继续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建设占用耕地11.30万亩,但全省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1.227万亩,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后剩余0.97万亩。

图2 2000-2006年全省耕地变化情况

2.建设用地审批

2006年批准建设用地15657.46公顷(其中农用地13287.42公顷,耕地8833.50公顷),比上年增加5298.28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4706.91公顷,其中农用地3868.90公顷,耕地2185.42公顷;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10950.55公顷,其中农用地9418.79公顷,耕地6648.08公顷。按建设用地用途分批次建设用地10406.69公顷(其中商业服务124.04公顷,工矿仓储5358.92公顷,公共设施232.94公顷,公共建筑490.47公顷,4151)。

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全省共征用农用地11915.47公顷,其中耕地8024.82公顷,征地总费用4775573800元,农业人口255647人。征用农用地较多的城市是武汉和宜昌,征用面积分别为2011.47公顷和1060.16公顷。

3.土地开发整理

2006年完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1228个,其中土地整理项目321个(国家级3个,省级48个,市级144个,县级126个),土地复垦项目245个(省级27个,市级626个)。土地开发项目662个(国家级1,省级61,市级352个,县级248个),增加土地面积14975.30公顷(其中农用地9364.07公顷,耕地9082.83公顷,建设用地242.57公顷)。与2005年相比,2006年湖北省农用地面积增加主要集中在土地复垦上。

表2 2005-2006年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情况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的现状

全省矿产资源总体特点是:矿产资源总量比较丰富,类型比较齐全,资源禀赋居全国中游,化工、建材和部分冶金矿产丰富,资源分布广泛,主要矿产资源高度集中,区域特色明显。但矿床规模小,能源等支柱矿产短缺,伴生矿床多,贫矿开采选矿多,开发利用难度大。

截至2006年,全省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中,具有资源优势、开发条件好、市场前景广阔的矿种有磷、盐、石膏、芒硝、铜矿、水泥用石灰石、铁矿石、玻璃用硅质原料。此外,金、银、钒、锰、石墨、装饰石材和冶金辅助原料也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表3)。高磷赤铁矿虽然探明储量巨大,但其脱磷技术不够成熟,开发成本高,无法进行大规模开采。因此,目前除了几家正在进行脱磷试验的大型矿山企业和个别作为水泥配料零星开采的小矿山外,其他均未开发利用。

表3湖北省主要矿产资源储量

继续的

(二)地质勘查投入和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地质勘查投资5694.92万元(中央财政拨款12万元),其中煤矿127192万元,地热能180万元,金矿334.06万元,铜矿429万元。钒矿654.38+0.2万元,岩盐560万元,磷矿660万元,溶剂用石灰石654.38+0.1.00万元,水泥用石灰石40万元,其他矿产364万元。地质勘探得到加强,商业勘探趋于活跃。地质勘查企事业单位投资3684.92万元,占年度勘查投资的64.8+0%。

(三)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利用

据矿山年报统计,2006年湖北省共有矿山企业4949家,比2005年的5088家减少了139家。工业总产值11470670500元,比2005年的9331854300元增长22.92%;矿产品销售收入10059270400元,比2005年的8688281500元增长15.78%。利润总额为1323692300元,比2005年的833181200元增长了58.87%。从事采矿活动的人数为194458,比2005年的222577人减少了28119人。

根据矿山年报数据分析,2006年全省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均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矿产品价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矿业市场的快速发展。2006年,我省磷矿、煤、铁、金、铜等主导矿种的销售价格持续上涨,尤其是磷矿、煤矿和铁矿石。此外,由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整顿,一些产能低、生产设备差、技术条件落后的矿山逐步关闭,新的采矿设备和工艺先进,配套的采选冶炼加工技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矿产品的附加值。

第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我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土地市场规范化建设和土地市场体系建设:①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行为,盘活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并于2007年6月5438+10月1日正式实施;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建设用地供地管理,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试点工作;③严格执行湖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将控制指标与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标准相结合,使现有管理指标逐步落实到建设项目预审和供地审批中;(4)会同省公安厅、监察厅、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制定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专题报告、执法监察过错责任追究等四项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办案质量评估,规范了各地国土资源办案行为;⑤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和禁止供地目录,调控供地结构;⑥做好企业改制中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为湖北14央企和省属国企改制提供土地资产处置和土地估价备案服务。

2.一级土地市场

2006年,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9634.06公顷,其中依法出让7830.9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1.28%;协议出让土地5398.28公顷,占出让土地总量的56.03%。全年土地成交价格2765438+7400万元,净收入96.26亿元。招拍挂出让面积2432.64公顷,成交价654.38+079.74亿元,净利润65.84亿元。从招拍挂的土地用途构成来看,住房用地占招拍挂总用地的66.51%,商业服务用地占26.27%,工矿仓储用地占6.00%。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土地流转13645宗,流转面积6707.70公顷,流转金额40.39亿元。土地租赁7794宗,租赁面积197.33公顷,租赁金额2832.4万元;土地抵押案件7329宗,抵押面积8336.45公顷,抵押价格481.91亿元,贷款金额260.56亿元。

与2005年相比,土地出让、租赁和抵押的数量、金额和面积均有所增加,土地出让和抵押贷款的面积大幅增加,但土地租赁的面积和金额有所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见表4。

表4 2005-2006年湖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

2006年,工矿仓储用地占全省土地出让面积的比重较大,为5790.94公顷(86.33%),其次是居住用地,为611.99公顷(9.12%);工矿仓储用地在出让资金中占比较大,出让金额为160527.75万元(占比39.74%),其次是居住用地,出让金额为1527594(占比37.82%)。土地出让的构成见表5。

表5 2006年湖北省土地出让用途构成

(2)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2006年是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第二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省厅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矿业权管理的政策措施:①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矿业权审批权限的通知》、《关于规范矿业权申报登记程序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调整了矿业权审批权限,统一了申请审批程序,规范了矿业权出让方式。(2)制定出台湖北省矿业权规划审查细则,严把矿业权规划准入关,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组织编制全省磷矿资源整合方案和煤炭资源勘查开采专项规划,指导有关市县编制市县磷矿资源整合方案;(4)国家三部委《矿业权价款和收益分配办法》颁布后,为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已暂停矿业权所有有偿出让和有偿处置,而省内配套实施办法尚未出台。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共出让36项探矿权,合同金额5184.95万元。其中,煤矿15座,187.78万元;黄铁矿3箱,214.31万元;磷矿2箱,771.59万元。

2006年矿业权转让1865宗,转让金额1498737元。其中拍卖成交13宗,转让金额63万元;101起案件挂牌转让,转让金额955.75万元。笔画、笔画、悬挂的数量和金额分别占总数的6.11%和6.80%。涉及的主要矿物有煤(21例)、方解石(35例)、水泥用石灰石(20例)、建筑石材用石灰石(781例)、制灰用石灰石(24例)、建筑用白云石(23例)、建筑用砂(68例)、砖瓦用粘土(44例)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共出让24宗探矿权,出让价款26788.37万元。其中铜矿8个,1.05283万元;铁矿石6箱,281.1.7万元;磷矿3箱,23596.62万元;金矿3座,534万元;岩盐2箱,543.75万元;1石灰石作水泥,680万元;高岭土1例,1万元。

2006年矿业权出让12宗,价格2082.52万元。其中,煤矿4个,295.9万元;磷矿6宗,1.61.993万元;铁矿2处,654.38+0.6669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

1.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3146起(历年隐藏案件785起,2006年发生案件2361起),涉及土地面积2712.64公顷(耕地65438公顷+0393.68公顷)。2006年立案2965件,结案2646件(包括2005年的部分未结案件),结案率约90%。与2005年相比,土地违法案件数量下降了14.67%。通过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 *收回土地188.44公顷,拆除建筑物57749.38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20930.45平方米,罚款5631.365438万元。动态巡查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242起,涉及土地面积1.070亩(耕地51.2亩),挽回经济损失2294.5万元。

2.违法矿产案件的调查处理

2006年,全省各类矿产违法案件249起。从矿产违法案件主体看,企事业单位64起,集体违法案件40起,个人违法案件145起(占全年矿产违法案件的58.23%);全年共查处非法矿产案件230起。其中无证开采1,81起,占全年矿产违法案件的78.70%,越界开采32起,非法转让矿业权4起,其他1起。

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全省共处理违法责任人57人。其中行政处分19人,纪律处分29人,刑事处罚16人。

动词 (verb的缩写)国土资源行政复议

2006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2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占申请总数的84.38%。其中,省厅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件(受理4件),占申请总数的15.63%;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7件(已受理23件),占申请总数的84.38%。

2006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含2005年未审结的7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2件,结案率82.05%。其中,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居多,有20件,维持率为62.50%;5名申请人撤回申请,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5.63%;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5.63%。此外,2006年受理的32件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审结。

从2006年的行政复议案件来看,全省行政复议的主要特点是:①复议申请总量和受理案件较去年大幅减少;②因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数量虽然比2005年减少了3件,但占总案件数量的比例呈上升趋势;③无因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因不作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2起;④处理方式多种多样,保养仍是主要方式。虽然撤销和撤回申请的行政行为数量与2005年持平,但比例明显上升。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

1.管理机构和员工的知识结构和培训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局在职人员5403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4222人,比2005年增加169人,占总数的78.14%,比2005年提高4个百分点。此外,乡级国土资源所1099个,从业人员9650人,比2005年减少754人,其中专职9300人,兼职350人。人员知识结构的总体特征是:随着管理水平的下降,员工的平均受教育程度同步下降。详情见表6。

表6 200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结构和知识结构

2006年,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接受培训和学历教育的人数分别为2200人和836人。

2.资金来源和使用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经费实行地方化,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日常工作经费由财政根据预算编制人数按规定的预算标准核定,不足部分一般由预算外资金补足;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专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专项收入。其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每年定期制定下一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每月限期制定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国库实施集中支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七。问题和建议

1.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经费不足,体制不畅,职能发挥不到位。

部分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未设立矿政部门,相应管理职能不到位;一些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员编制过紧,预算经费不足,操作困难,特别是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无法专人进行,极大地影响了综合统计的质量和进度。建议组织一次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大检查,提升矿业行政管理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职能。

2.国土资源管理存在“执法难、执法难”的问题。

要大力改革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特别是土地监察体制。加强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和部门间联合执法,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广交叉查办大案要案的方法措施。

3.国土资源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难度大。

由于缺乏统一的、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土地利用中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单一或不畅通,使得现有的国土资源监管体系特别是矿业监管体系无法适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后续监管,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体系和效果评价机制。

4.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作用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加强。

虽然我省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但由于各地规划意识差异较大,规划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特别是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没有延伸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规划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虽然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①土地出让中协议多,招拍挂少,土地资产显性化程度不够;(2)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过低,利润过大,不能充分体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采矿活动中非法经营较为严重,采矿活动监管体系不健全,查处难度大;(3)现有矿产资源法不能适应矿业市场的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不完善。对矿业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罚过轻,约束力不强,严重阻碍了矿业权市场的有偿有序发展。

建议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法》修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暂行办法和细化处罚措施,逐步完善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同时,大力培育国土资源市场,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管有偿举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渠道,确保国土资源有序、有偿、合理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