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科考试的内容是什么?
第三科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为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考科目。“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相应的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采用纸笔测试。只有通过笔试,才能报名参加面试。
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分为两个科目,一是综合素质(幼儿园),二是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由两个科目组成,一是综合素质(小学),二是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中和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分为3个科目:
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阶段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
普通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科。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的形式,通过选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演示)、评分等环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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