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招考委可根据当地录取办法决定,在文化统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符合高校备案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增分条件的,只能取幅度最大的一项,且不得超过20分。(1)烈士子女;(二)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三)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归侨、侨眷子女、台湾省省籍考生(含台湾省户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一定分值,分值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