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国土局

栾川县位于伏牛山南麓的豫西山区,距洛阳市200公里,距省会郑州市349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3° 39 ' ~ 34° 11 ',东经11 1165438+65438。总面积247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209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人口32万。境内地貌起伏,形成中山、低山、山谷三种类型。49.4%的面积在海拔1000米以上的中山地区,34.1%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区,65,438+06.5%在山谷、沟壑、河流。伏牛山鸡角尖最高点海拔2212.5米,伊河出口最低点海拔450米,相对高差1762.5米。海拔绝对高度高,这是栾川的地貌特征。自古就有“四江三山两江九山半水半田”的说法。

高党组副书记、主任

耿向阳,党委书记

郭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苏义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少杰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少华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欣凌

高简历: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人,1963年7月出生,汉族,党员,大学文化。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在豫西农学院(现河南科技大学)学习;1982年7月~ 1984年8月,栾川县食品公司工作;1984年8月至1986年8月在栾川县档案局工作;1986 10 ~ 1992 10,在中* * *栾川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从1987 12任副助理;1992 10 ~ 1994 12,在中* * *栾川县委办公室工作,任秘书兼信息科科长(副科级);1994 65438+2月~ 1997 65438+10月,任栾川县城建环保土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7 1 ~ 2002年6月,任栾川县国土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6月至2007年2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2月至2008年9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厅级)。2008年9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小传:河南省洛宁县城郊乡人,1964年6月出生,汉族,党员,大专学历。1981年65438+2月洛宁县物资局木材公司任固定工;1984年9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会计;1987 165438+10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副经理;1986年7月,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9年7月被评为助理经济师;1989年3月,任洛宁县纪委干部;1993年2月至1997年3月任洛宁县涧口乡纪委书记;1997年3月至2002年3月任洛宁县回镇纪委书记;2002年3月至2003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2003年8月至2007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所副所长;2007年3月至2008年6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正厅级);2008年11至今,任栾川县国土局党组书记。

2010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213人,其中工作人员162人(财政全额出资51,自收自支11),38名工作人员不在。局领导指标7人,其中2人加5名副职(局长1,党组书记1;4个副局长和1个纪检组长)。下设行政办公室、通讯举报组、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国家建设用地科、重点项目办、集体建设用地科、土地管理与地籍科、耕地保护与规划科、法律信访室、法规监管科、窗口办、房产交易科、廉租房管理处、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房产管理科、危房鉴定处、勘测管理科等。物业管理处下设22个科室和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大队、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队等4个二级机构,辖城关、栾川、宋卡、妙子、何裕、潭头、丘坝、狮子庙、三川、白土、冷水、蛟河、万涛、石庙等14国土所。

栾川县土地总面积为3714004.5亩(247600.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59万亩(17060公顷),园地面积24519.30亩(1634.62公顷),林地面积3038723.55亩(202581.57公顷)。草地面积为126316.95亩(8421.13公顷),城乡结合部、工矿区为152949.90亩(10196.6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为其中耕地面积为2000万亩。59638.966666666606全县人均耕地0.8亩,低于全国和全市平均水平(全国平均1.4亩,全市平均1.02亩)。耕地中,中低产田比例超过80%,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开发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耕地保护2010年,栾川县* * *完成补充耕地项目79个,面积287公顷(4305亩),占市局下达新增耕地(3500亩)的112%。其中,完成补充耕地储备项目36个,面积145.4公顷(2181亩)。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成城市1批建设用地和乡镇6批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工作,补充耕地59.9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7060公顷。规范基本农田管理,确保栾川县基本农田总量和质量不降低,面积稳定在15510公顷。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全年处置未利用土地27.6公顷,累计征收、落实、移交国有建设用地面积44.5公顷。2010土地供应率达到92%以上。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45亩完成,占计划完成率的93%。

土地整理储备2010年,建设了两个新的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位于何裕镇的刘萍、三里桥行政村和丘坝乡的丘坝村,已全部完成。总建设规模151.5公顷,整理后总耕地8.5公顷,总投资521万元。同时,栾川县国土局做好了两个老项目(国家投资的栾川乡土地整理项目和该市妙子乡土地整理项目)的整改工作。165438+10月17~19,市验收组分别对何裕、栾川、丘八三乡镇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认定三个项目财务账目清晰,内部资料齐全,项目施工质量均符合验收标准,通过验收。同时,积极选址申报2009年新增土地整理项目,完成三川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并上报省市收储。

建设用地管理2010完成,2009年省政府批复3批,其中市区2批,乡镇1批,面积约45公顷;2010报告5批次,其中市区批次1,乡镇批次3,单选批次1,总面积约46.6公顷。其中,今年已有3批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报省厅审核;此外,1批次已基本梳理完毕,上报市政府审核。

为确保重点项目用地,栾川县国土局安排专职人员为高速公路征地、永吉年产80万件服装厂、移动3G基站审批、保障房用地、新区医院、学校文化艺术中心用地等全县重点项目提供用地,并做好罗庄、西河“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工作。重点项目栾川于恒矿业有限公司提前参与全程服务,通过6次实地考察确定选址,提供4.3公顷集体土地用于转用;銮艺软木工艺厂项目转为集体土地0.6公顷,已完成供地手续。协助城关镇、栾川乡、城东办事处等单位完成栾川一中、朝阳村拆迁改造任务,拆迁420户1.68万人,拆迁面积1.63万平方米。参与栾川县治理工程建设突出问题清查,查出涉土问题单位167个,已完成用地手续26个,未落实项目21个,违法用地12个已上报省、市政府审批,下达整改通知书87份。

“招拍挂”土地收入2010,土地出让收入150万元,比2009年增加0.34亿元,增长29.3%,创历史新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31宗,其中“招拍挂”19宗,总面积420.8亩,总价654.38+0.2亿元;协议出让7宗,总面积85.5亩,总价2862.3万元(含改变用途土地出让金3宗);划拨土地5宗,总面积160.9亩。

标准厂房建设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8860平方米,其中二层以上项目4个,在建项目2个,新建标准化厂房5个。标准化车间投资143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地籍管理发放土地使用证283个,登记土地案件200宗,面积39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131宗,面积37万平方米;集体土地64宗,面积1.7万平方米;三室发证5个,面积3000平方米;登记他项权利41项,面积8.7万平方米。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判定图件和数据资料90余份,完成外业调查102次,发放土地利用现状图件410余份。继续做好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完成室内外调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地图制作和成图工作;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进度计划将在65438+2月底前完成任务。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第二次土地调查开展以来,历时近四年,投入资金990多万元,涉及县、乡、村600多人。购置了HP DL360G5服务器、HP 600HP 1m绘图仪、天宝手持GPS定位器等设备20余台套,室内外调查面积2493.2平方公里,形成调查影像底图65438张。

土地和房产管理部门应配合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做好房屋改建、扩建、变更登记和确权工作。全年向各单位、企业发放证书17张,面积110086.8平方米;为私房办证200多张,面积1,456338+0平方米;房改登记发证24宗,面积840平方米,收费32万元。全年,* * *办理房产抵押230笔,签证率100%,抵押面积56417平方米,抵押金额215382319元。先后配合法院完善处理了3起房地产后期产权转让案件,确保了金融信贷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了信贷资金的正常回收,依法维护了资金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市场管理全年办理房地产交易279宗,其中房地产交易139宗,面积23236平方米;土地成交140宗,成交面积27250平方米,成交金额2450万元;发放预售许可证4份,批准预售面积62353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备案310套,面积3.5万平方米,预售金额81.9万元;商品房抵押面积59184平方米,贷款金额7832万元;办理房产抵押签证140,抵押房产78302平方米,抵押土地152997平方米,贷款金额9953万元。房地产市场形成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房屋安全鉴定全年鉴定248户,面积41178.89平方米。2010汛期前,对教育系统房屋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重大隐患拿出方案、做出处理决定;同时收回教育系统拖欠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确保房屋使用人的人身安全。

为快速、有效、依法调解国土资源纠纷,创新国土资源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机制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县政府于2010165438在国土资源局成立栾川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至6月12。被县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2010年度,完成南苑新村、利民、怡园小区廉租房项目,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总投资4300万元,实物配租176户。完成全市发放2010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725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全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测绘管理的第一步是建立测量标志台账,对现有的测量标志台账进行整理,发放到各乡镇。二是县或四家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检验换证。三是完成1954北京坐标系和1980 Xi安坐标系中坐标转换参数的计算。四是建立统一的测绘系数体系,确保县域内测绘成果的相互利用。

栾川“7·24”洪水2065 438+2000年7月24日,栾川县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水。灾情发生后,栾川县国土局第一时间向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局汇报。7月28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一行8人,在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党委书记耿向阳的陪同下,深入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受灾干部职工家中察看灾情。7月28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公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等10人到栾川石庙等地查看受损耕地。栾川县国土局上下积极行动,捐赠物资总价值达21.6万元;参与实验中学等义务清淤工作;根据洪水冲毁耕地和群众房屋调查,全县14个乡镇1494间房屋倒塌或损坏,房屋5910间。因灾损毁耕地756.1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765,438+08.33公顷。受潭头镇政府委托,栾川县国土局派出房屋安全鉴定所6名同志,免费对潭头镇唐颖村部分房屋进行了现场勘察鉴定,对148户居民出具了正确的鉴定报告,为群众和各级政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实现了房屋的安全有效使用。积极帮助签约重建村万涛镇谢新村做好房屋重建工作,给予谢新村重建资金支持8.6万余元;争取上级耕地修复补助资金654.38+00.67万元,使受损耕地修复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较好完成市县下达的中心任务。

执法监察2010,* * *查处违法案件88起,立案88起,结案73起,移送法院7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全年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未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量的10%,未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由县政府牵头,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十几家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占用、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和临时设施进行集中整治。全年强制拆除3次,* * *拆除17宗,涉及土地面积12532.2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其中,卫星片检查4起,有效遏制了县城规划区土地违法行为,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为确保栾川县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县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出面与各乡镇政府协调,使本县卫片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全县共涉及9个图斑,共计10个地块,总面积167.6亩,耕地面积109.8亩。这项工作已经通过了市和省的验收。

国土资源警察队伍建设国土资源警察大队于2009年2月3日成立后,与该局监察大队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依法采取联合办案、联合检查、联合查处的原则,加强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依法科学管理水平。全年,* * *配合该局监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12次巡查,依法制止违法占地案件5起。配合行政执法126余人次,制止全县违法占地等其他违法行为31起,批评教育26人。配合拆除违章建筑3000多平方米。协助该局监察大队查处违法用地案件20起。2010年4月22日,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打击非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的统一行动。治安大队民警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任务,受到了县政府等领导的表扬和好评。

信访稳定2010,县国土资源系统* * *受理群众信访120件。其中,乡镇受理101件,结案98件,结案率97%;县局受理19件,其中重访4件,结案18件,结案率95%。市局、县政府批准交办的信访事项5件,结案5件,结案率100%。从1参加洛阳中院行政听证;在宜川法院1参与诉讼;参与洛阳中院3起案件的审理,均取得良好效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达到90%以上,全年信访接待率和稳定控制率控制在责任目标以内。

在市、县、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栾川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投资200多万元,在妙子、石庙、蛟河三乡镇建设了高标准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办公楼。至此,栾川县已有万涛、狮子庙等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分头办公。这些办公楼的建成投入使用,标志着栾川县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

按照“三年可交流、五年可交流、八年必交流”的原则,对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9个科室和二级机构的领导进行了交流挂职,以培养干部,激发干部活力。修订完善12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

驻村扶贫建设新农村是万涛镇西沟村、妙子乡奥贝村、万涛镇谢新村三个村,资金81万元,统筹资金93万元。

(赵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