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南海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集教育经费、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负责区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乡镇、街道财政教育经费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区教育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学校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区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审批自学考试辅导机构的设立和变更,指导协调全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图书资料,负责区直属学校的政府采购和监管工作。
(六)执行教育督导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教育执法,对乡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道德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区直教育系统党建和统战工作,负责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九)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全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书写规范化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